嘉兴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嘉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经费绩效考评试行办法》的通知
嘉财政〔2004〕265号
市级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嘉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经费绩效考评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嘉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经费绩效考评试行办法
2、嘉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经费绩效考评表
3、嘉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经费绩效考评反馈表
4、嘉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经费绩效报告
5、嘉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经费评审报告
二OO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嘉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经费
绩效考评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解和掌握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经费使用的执行情况和结果,评价项目经费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项目经费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财政、财务规章制度,结合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项目经费,是指财政(包括上级财政)对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项目经费绩效考评(以下简称绩效考评)是指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项目计划和预算安排,对项目经费实施过程及完成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考核与评价。
第四条 绩效考评应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和“考评内容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五条 绩效考评的主要依据:
(一)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四)行政事业单位项目申报书、立项评估报告、安排依据以及要实现的目标和任务;
(五)项目经费预算批复文件;
(六)项目经费预算的执行或决算报告及其他财务会计资料;
(七)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章 绩效考评的范围
第六条 纳入绩效考评的项目范围包括除基本建设支出以外的大型设备购置、大型修缮、大型会议和其他专项。
(一)大型设备购置是指市级部门和所属单位按规定实施的单项价格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或批量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设备购置项目。
(二)大型修缮是指市级部门和所属单位按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鉴定对其危险性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维修和大型专业设备修理等项目。
(三)大型会议是指市级一类会议和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二类会议。
(四)其他专项项目是指市级部门及所属单位在上述项目之外,为完成专项或特定工作而发生的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支出项目。
第七条 调整项目经费预算后,金额达到上述标准的各类项目;
第八条 市财政局确定需要实行绩效考评的其他项目。
第三章 绩效考评的指标内容
第九条 绩效考评的指标主要包括:项目设立的科学性、资金安排的合理性、项目组织的管理水平、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可持续性影响、项目的执行进度、项目经费的使用进度、经费落实和支出情况、经费使用的质量、财务管理的状况等。
第十条 绩效考评分为项目实施过程考评和项目完成结果考评。项目实施过程考评,是指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阶段性执行情况的考核与评价;项目完成结果考评,是指对项目完成后总体执行情况的考核与评价。
(一)项目实施过程考评的内容有:
1、项目的执行进度,主要考核项目是否按时间计划进展;
2、项目经费的使用进度,主要考核资金使用是否与项目进度同步;
3、经费落实和支出情况,主要考核经费是否按计划确定的数额到位,经费使用占已拨付资金的比例是否合理;
4、经费使用的质量,主要考核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该项目经费开支范围的要求;
5、继续执行项目的建议;
6、项目变更的申请、核定及资金处理的意见。
(二)项目完成结果考评的内容有:
1、项目设立的科学性;
2、资金安排的合理性;
3、项目组织实施的管理水平;
4、项目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项目实施后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可持续性影响;
6、经费使用的质量和财务管理的状况;
7、项目经费的处理意见。
8、其他
第四章 绩效考评的程序
第十一条 市财政部门根据下达的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和项目经费调整指标,对符合上述第二章规定标准的,向项目承担单位发放《嘉兴市行政事业单位项目经费绩效考评表》。
第十二条 项目完成或停止执行后,在10个工作日内,由项目承担单位按项目完成结果考评的指标内容对项目进行自评,自评工作结束后填制《嘉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经费绩效报告》报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和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或验收,必要时,组织专家组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部分专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和经济活动评估,并出具《嘉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经费评审报告》。
在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绩效考评工作时,委托方与受托方应签订委托协议,所需费用由市财政安排解决。
第十三条 对一次性支出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大型修缮项目和一次性支出在25万元以上(含25万元)的大型设备购置项目,从项目实施开始,项目承担单位还要按照项目实施过程考评的有关指标内容如实填报《嘉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经费绩效考评反馈表》,随同单位3月、6月、9月、12月的财务报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送市财政局,直至项目完成,同时市财政局业务处室对单位报送的《嘉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经费绩效考评反馈表》及时进行审核,并签署项目执行意见。
第十四条 市财政局和主管部门根据项目承担单位的《嘉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经费绩效报告》或专家组、中介机构出具的《嘉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经费评审报告》的有关内容在《嘉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经费绩效考评表》上对项目情况签署审核意见,提出资金结余处理意见,并将《嘉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经费绩效考评表》返还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单位据此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第五章 绩效考评的职责
第十五条 市财政局的主要职责:负责对资金的安全完整、专款专用和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绩效考评的制度和办法,确定需实行绩效考评管理的项目;负责对主管部门实施的项目及确定需要对所属单位实施的项目实行绩效考评管理;负责对项目的资金筹措、财政性资金支付、资金使用及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 主管部门的职责:依据市财政局关于绩效考评的部署,负责组织本系统的绩效考评工作,对系统内下属单位的项目经费按本办法的要求实施绩效考评管理,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 项目承担单位的职责:根据市财政局下达的年度预算或项目指标文件,按照专项支出的不同性质,建立项目责任制,确定项目负责人,单独核算并反映项目资金到位、使用进度、完成结算等情况,做好绩效考评各项基础性工作。
第六章 绩效考评的监管和处罚
第十八条 市财政局、主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绩效考评结果,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九条 绩效考评结果是财政部门确定行政事业单位以后年度项目和安排项目经费预算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 对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在申报项目过程中,虚报项目、投资规模和已完成工作量,骗取专项资金的,除追回骗取的资金上缴财政外,根据《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 对有关主管部门和项目资金使用单位的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违反项目程序,擅自调整项目计划,改变项目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突破项目预算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根据情况停止拨付资金或提出取消项目、调整项目预算的建议。
第二十二条 对未按照项目计划完成专项工作或未达到立项申报时的社会、经济效益目标的项目承担单位,市财政局将收回项目经费或扣减该单位下一年度经费预算
第二十三条 对未按规定专款专用,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单位,除限期追回被截留挪用的资金外,应根据《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予以处罚,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对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财务机构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资金使用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虚列项目支出,未按规定做好年度财务决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报送的各类绩效考评表和报告,必须依据充分、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具备上述第十条的有关内容,同时要求相关附件齐全、装订规范。对未按规定或信息资料严重失真的,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市财政局根据情况暂时停止支付资金。
第二十六条 对绩效考评中发现的其它问题,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处理。
第二十七条 市财政局和主管部门实施绩效考核管理工作,并接受人大、审计部门及监察机关的检查和监督。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项目编号:
嘉 兴 市 市 级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项 目 经 费 绩 效 考 评 表
申报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门(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项 目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内 附:
项目立项可行性报告………………共 份
项目经费安排指标…………………共 份
项目经费绩效考评反馈表………… 共 份
项目绩效(评审)报告…………… 共 份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1、设备购置 2、会 议 3、维修(修缮) 4、其 他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规模和数量 财政性资金 (万元)
分年实施计划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配套资金来源 1、 用款计划 1、一 次 性
2、 2、按 进 度
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效益分析评价
主管部门意见
主 管 部 门 对 项 目 完 成 情 况 的 审 核 意 见
(公 章) 年 月 日
财 政 部 门 对 项 目 完 成 情 况 的 审 核 意 见
资金余额数 处理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此项目书一式四份,项目完成审批后,由市财政局退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各一份;市财政局二份。
嘉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经费绩效考评反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1、设备购置 2、会 议 3、维修(修缮) 4、其 他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执行规模和数量 财政核定经费
资金到位情况 1、财政资金
2、配套资金
项目实施过程的考评项目 项目的执行进度:
经费的使用进度:
经费的落实与支出情况:
经费的使用质量:
项目继续执行的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市财政局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嘉 兴 市 市 级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项 目 经 费 绩 效 报 告
项 目 单 位 ___________________
主 管 部 门 ___________________
项 目 名 称 ___________________
报送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计划规模和数量 实际规模和数量
计划资金到位情况 财政资金 实际资金到位情况 财政资金
配套资金 配套资金
项目完成结果考评 按项目完成结果考评有关指标要求填写,如果内容较多,可另附。
建议 填写对财政或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经费绩效考评批复的有关建议
嘉 兴 市 市 级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项 目 经 费 评 审 报 告
项 目 单 位 ___________________
主 管 部 门 ___________________
项 目 名 称 ___________________
评审方式: 专家评审 中介机构评审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计划规模和数量 实际规模和数量
计划资金到位情况 财政资金 实际资金到位情况 财政资金
配套资金 配套资金
评审意见 按照项目评完成结果考的有关指标要求填写
建议 对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进行绩效考评批复的有关建议
评审机构或专家组 评审机构名称或专家组名单:机构负责人或专家组组长:(公 章) 年 月 日
主题词:项目 经费 考评 办法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各县(市、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