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税费改革

发布日期:2011-08-18 09:4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财政厅

    指用成品油消费税取代养路费等交通收费的改革。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内容是: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此新增的税收收入,专项用于替代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的支出、补助各地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对种粮农民增加补贴,对部分公益性行业,考虑用油量和价格水平变动情况,通过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中相应的配套补贴办法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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