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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2004年财政总决算和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2011-09-22 16:24 访问次数:100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关于浙江省2004年财政总决算

和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摘要)

 

浙江省财政厅厅长 黄旭明

2005年9月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04年全省和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已向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2004年全省财政总决算和省级财政决算向财政部报审,已经编成。现在,我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04年全省财政总决算和省级财政决算。

2004年,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和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各项任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扎实推进 “平安浙江” 建设,积极采取“三个三”的财税工作措施,努力增收节支,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加快改革步伐,财政收入超额完成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任务,财政支出通过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保证了各项重点支出需要。

一、2004年全省财政总决算

2004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汇总预算为712.79亿元,决算数为805.95亿元,完成预算的113.1%,比向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增加0.06亿元,主要是中央下划的跨地区企业所得税调整;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6.3%。

2004年,全省财政支出预算为991.00亿元,决算数为1062.94亿元,完成预算的107.3%,比向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减少1412万元,主要是市县支出减少;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3.2%。

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计算,2004年全省地方财政收支决算略有结余。

二、2004年省级财政决算

2004年,省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为86.68亿元,决算数为88.61亿元,完成预算的102.2%,比向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增加0.07亿元,主要是中央下划的跨地区企业所得税调整;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4.9%。

2004年,省级财政支出预算为134.70亿元,决算数为137.35亿元,完成预算的102.0%;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2.5%。

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计算,2004年省级地方财政收支决算略有结余。

三、2004年省卫生厅部门决算

2004年,省卫生厅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收入预算55.62亿元,决算为60.20亿元,完成预算的108.2%。具体为:预算拨款收入预算4.42亿元,决算为4.09亿元,完成预算的92.5%,主要是省疾控中心和其他单位的基建项目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和进度要求结转下年支出;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预算1.05亿元,决算为0.99亿元,完成预算的94.1%,主要是个别单位年底预算外资金没有及时结报;事业收入预算49.37亿元,决算为53.52亿元,完成预算的108.4%,主要是医院医疗业务量增加;其他收入预算0.70亿元,决算为1.33亿元,完成预算的188.7%,比预算增加较多,主要是其他收入预算不确定因素较多,加上投资收益的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所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预算585万元,决算为2666万元,完成预算的455.7%,主要是温医二院和浙江医院当年亏损,动用事业基金弥补;上年结转预算139万元,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1%。

2004年,省卫生厅部门支出预算49.98亿元,决算为56.39亿元,完成预算的112.8%。具体为:人员支出预算11.98亿元,决算为14.15亿元,完成预算的118.1%,主要是个别单位2003年度奖金在2004年列支,以及新增人员和医疗保健津贴调整等;日常公用支出预算32.68亿元,决算为37.71亿元,完成预算的115.4%,主要是医院医疗业务量增加,相应的药品成本及专用材料消耗增加4.21亿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2.51亿元,决算为2.11亿元,完成预算的84.1%,主要是部分医院住房公积金尚未完全兑现;专项支出预算2.82亿元,决算为2.42亿元,完成预算的85.9%,主要是省疾控中心和其他单位的基建项目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和进度要求结转下年支出。2004年省卫生厅部门决算收支相抵,结转下年3.81亿元,比预算结余减少较多,主要是药品价格实行“顺加作价,差别差率”政策后,医院业务收入增长幅度低于业务支出增长幅度,医院的结余减少。

四、2004年的主要财政工作

(一)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面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积极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时提出了“三个三”的工作措施:即在支持国民经济持续协调较快发展中,强调支持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在依法治税理财的前提下,优化税收收入结构、政府财力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等三个结构;财政支出做到“控、压、保”三个字。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积极支持粮食安全体系建设。扶持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认真贯彻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政策,及时掌握各地的执行情况及对外贸出口的影响,积极向中央反映并争取支持,研究调整省对外贸企业的扶持政策,出口退税政策实施平稳。对开发区、“点刹”行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清理整顿,加大对地方发电厂和企业自发电的财政补贴,缓解生产要素紧张。

(二)优化税收收入结构和政府财力结构,做大做好财政“蛋糕”。加强税源管理和主体税种征管,建立、健全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制度和按收入预征的管理办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开征建筑用石资源税,提高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的社会化征管水平;鼓励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引导企业加快不良资产处置,夯实地方税基;切实加强耕地占用税、契税征管,逐步提高地方税收的比重,优化税收收入结构。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由2003年的48.1%提高到2004年的49.9%。探索“五费合一”征收方式,深化社保费征管改革;进一步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征管和监控,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程序;认真落实《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管理办法》和《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管理办法》,切实做好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加强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优化政府财力结构,不断增强政府的调控能力。

(三)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平安浙江”建设。按照公共财政和统筹发展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办实事,确保国家政权建设、农业、教育、科技、卫生、社会保障、生态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重点支出需要。全省财政支出中事业发展、政权建设支出结构比重分别由2002年的51.1%、18.6%提高到2004年的54.1%、20.6%,一般经济建设支出结构比重由2002年的6.3%下降到2004年的5.1%。在保证重点支出的同时,强化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

(四)积极稳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制度。对省与市县财政体制运行情况开展跟踪调研,完善有关管理办法。省级137个部门和全省一半以上的市县全面实行部门预算。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对459个省级二级单位的预算资金实行直接拨付。对18家省级集中核算单位实行财政授权支付试点,全面实施网上银行支付。2004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126.61亿元,资金节约率13.3%。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取消“两工”制度,积极探索化解乡村两级债务的途径和办法,研究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和加强乡镇债务管理的措施。

(五)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认真开展政府债务统计工作,掌握全省政府债务的基本情况,制订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科技、教育、农业、卫生等部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清理行政许可收费,规范收费票据管理,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强化对财政性投资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加强外债管理,健全政府外债风险防范机制和债务预警机制。贯彻实施《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进一步规范和整顿会计秩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支出结构调整难度大,财政收支平衡压力不断加大;一些市县政府性债务负担过重,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非常艰巨;财政资金损失浪费等现象仍时有发生,财政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等等。对此,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研究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对省审计厅200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反映的问题,我们一定认真研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改进。我们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观念,提高为民理财的责任意识,着力深化改革,努力增收节支,加强财政监督,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和办法,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