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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总结

发布日期:2014-12-09 09:08 访问次数:

浙江省财政厅

2014年12月

  2014年,省财政厅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部署和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进一步深化公开工作,不断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和服务型机关建设。一是继续健全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结合财政信息公开的实际,健全工作责任制,完善厅机关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继续把推行公开制度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加强内部监督检查,以此推动公开工作的落实。二是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信息为重点,扎实稳妥有序地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确保公开取得实效。三是拓展和整合公开渠道。在加强厅门户网站建设的同时,按照省政府政务服务网建设要求,着力实现网站功能由单纯的静态信息发布到动态信息发布、在线服务、公众参与“三位一体”的转变;在发挥传统载体作用的同时,进一步探索新的公开渠道,积极推进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介的应用,既适应形势新发展和社会公众公开需求的新变化,又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可靠性、权威性。 

  2014年,省财政厅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公开透明度,牵头的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较好,成效明显,有关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方面

  (一)做好省级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一是及时公布省级财政总预算。2014年浙江省人代会结束后,1月26日在省财政厅网站上公布了经省人大审查通过的《关于2013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4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14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表。二是做好财政决算公开工作。2014年9月30日在省财政厅网站上公布了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浙江省2013年财政总决算和省级财政决算报告》以及2013年省级财政决算表和省级基金决算表。三是公开省级“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4月30日按计划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公开省级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总额比上年下降30%,节省的资金全部用于“五水共治”。

  (二)深化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一是深化部门预算公开工作。要求除涉密部门外的省级部门原则上均应公开本部门2014年预算,同时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包括文字说明和表格组成,且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二是推进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细化公开内容。71家省级部门在公开部门预算时,首次一并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包括分项目金额和说明。

  (三)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公开。结合浙江省委、省政府“四单一网”改革要求,以信息公开为抓手,积极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2014年6月25日,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首次公开了“省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公开范围包括省级政府部门预算专项和转移支付专项,公开内容包括专项资金的主管部门、专项名称和预算金额等。

  (四)加强预决算公开工作指导。积极督促市县推进预算公开工作,2014年4月,制定下发《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浙财预〔2014〕10号),结合我省实际,对全省市、县(市、区)开展总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预决算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地2014年都要开展本级政府预决算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并明确具体时间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方面

  2014年,省财政厅以浙江政府采购网为主要载体,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公开制度和采购目录等信息。将年度形成的政府采购各项制度文件及时在网站发布公开,并公开了2014年度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省级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省级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等信息。二是及时公开各类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具体包括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预算、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类型和采购方式、采购过程信息(除评审过程除外)、采购结果等。三是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5年,我们将按照新预算法有关预算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重点要在政府预决算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专项转移支付公开、基层民生支出公开、地方政府债务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财税政策和规章制度公开等八个方面深入推进。同时,进一步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政府预决算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细化到具体项目。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除涉密内容外、部门预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逐步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研究将部门决算按经济分类公开。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