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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拟实现“三个转变”

发布日期:2014-04-18 15:2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财政厅

   

  2014年,浙江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拟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以更好地服务预算管理,务求管理实效。

  一是实现从点对点系统性的转变,即通过系统性绩效管理,总结反映共性问题,进一步研究体制、机制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提出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完善体制机制、推进改革创新的意见和建议。其一,试行预算绩效专项分析。以预算单位存量资金等为切入点,选择省级1/3左右的二级预算单位,较为系统地分析财政资金存在的绩效问题,提出相关建议;以涉企专项资金为切入点,系统分析企业重复多头申报的具体情况,供预算决策参考。其二,扩大绩效自评覆盖范围。完善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实现绩效自评项目在省级部门全覆盖,按照项目类别选择抽查项目并扩大抽查范围,不断提高自评工作质量。其三,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所有预算项目必须申报绩效目标,并选择预算单位试行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试点;加强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的匹配性审核,选择1-2类项目实施重点监审,系统分析项目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完善预算项目定额标准,促进项目预算支出的标准化,促进项目预算的合理编制。

  二是实现从单一性多样性的转变,即不断创新绩效方法,丰富预算绩效管理的手段。其一,开展政策评价。选择部分专项资金补助政策作为切入点,评价财政支出政策的绩效,分析政策及执行中存在的绩效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和完善政策的建议。其二,探索绩效监控。依托浙江省数字财政建设,通过设置预警规则、指标和标准,明确监控内容、数据信息的来源以及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财政收支过程的无效和低效行为,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预算绩效运行跟踪机制。其三,试行绩效公开。选择部分预算部门的部分专项资金,试行绩效目标上报省人代会;将公共支出政策绩效评价结果,以年度白皮书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出版;省财政厅委托的重点项目(政策)评价结果,由第三方向社会公开;借助省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平台,试行省政府44个直属单位预算绩效排名等,加强部门使用财政资金的绩效责任意识。

  三是实现从有结果用结果的转变,即牢固树立绩效管理服务于预算管理的目的,通过改进方式和手段提质增效,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建议,提高绩效管理的实效性和时效性。其一,提高重点项目评价质量。一方面,建立重点评价项目的遴选机制,根据管理需要选择项目(政策)实施重点评价,并增强绩效评价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另一方面,改变评价模式,完善评价办法,淡化评价分数,化解评价风险,突出财政资金的成本效益分析,从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不同层次评价项目的绩效。确保每一个重点评价取得实效。其二,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完善评价结果的反馈整改机制和结果报告制度,针对每个重点评价项目,提出结果应用的相关建议并督促落实;妥善利用公示、公开,推动绩效自评结果在部门内部的公示,试行重点项目和政策评价过程和结果向社会的公开;通过政府绩效管理平台,选择部分自评抽查绩效较差的项目,试行绩效约谈制度。其三,加强目标审核结果分析。建立和落实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审核结果的双向反馈机制,重点加强审核结果与实际预算、执行等结果的对照分析,了解和掌握产生差异性的主要原因,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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