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170/2014-02354 | 主题分类: | 经济管理综合类 |
发布机构: | 省财政厅 | 公开日期: | 2014-08-06 |
文号: | 浙财预执〔2014〕31号 |
债券(一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财预执〔2014〕31号
2014-2015年浙江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支持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财政部《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财库〔2014〕57号)等规定,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发行2014年浙江省政府债券(一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一)发行场所。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
(二)品种和数量。本期债券为5年期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计划发行面值总额为54.8亿元。
(三)时间安排。2014年8月19日上午9:50-10:30招标,8月20日开始发行并计息,8月22日发行结束。
(四)上市安排。本期债券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上市交易。
(五)兑付安排。利息按年支付,每年8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19年8月2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期债券由浙江省财政厅支付发行手续费,并办理还本付息事宜。
(六)发行手续费。本期债券发行手续费为承销面值的1‰。
二、招投标
(一)招标方式。招标总量54.8亿元,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中标方式,标的为利率,全场最高中标利率为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
(二)标位限定。每一承销团成员最高、最低标位差为30个标位,无需连续投标。投标标位区间为招标日前1-5个工作日(含第1和第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5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上下各浮动15%(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三)时间安排。2014年8月19日上午9:50-10:30为竞争性招标时间。竞争性招标结束后15分钟内为填制债权托管申请书时间。
(四)参与机构。2014-2015年浙江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以下简称“承销机构”,名单附后)有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五)招标系统。浙江省财政厅于招标日借用“财政部国债发行招投标系统”组织招投标工作。
三、分销
本期债券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可于2014年8月20日至8月22日进行分销。承销机构间不得分销。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分销价格。
四、发行款缴纳
承销机构于2014年8月22日前(含8月22日),按照承销额度及缴款通知书上确定金额将发行款通过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缴入浙江省财政厅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浙江省财政厅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承销机构未按时缴付发行款的,按规定将违约金通过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缴入浙江省财政厅指定账户。支付报文中附言为必录项,填写时应当注明缴款机构名称及资金用途,如:XX公司支付浙江省政府债券发行款(或逾期违约金)。浙江省财政厅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户名:待报解预算收入;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浙江省分库;
账 号:110000000002278001;
汇入行行号:011331011119。
五、其他
根据《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号)规定,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14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次发行工作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发行兑付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14〕29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浙江省政府债券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浙财预执〔2014〕30号)规定执行。
附件:2014-2015年浙江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名单
浙江省财政厅
2014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4-2015年浙江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名单
一、主承销商(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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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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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销团一般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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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8.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1.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14.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 | 22.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