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马鞍山市财政局以绩效评价为突破口,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全面深化绩效管理改革,将绩效管理贯穿于财政管理的全过程,着力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绩效管理新机制,增强预算单位支出责任意识和绩效观念,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立足“基本点”,建立绩效管理常态机制。一是夯实制度基础。印发马鞍山市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实施办法、内部规程、考核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二是明确主体职责。建立绩效管理协调机制,明确由市财政局债务办牵头抓总,各支出科室负责对口部门具体绩效管理工作,预算部门负责自评,委托中介机构参与绩效管理,形成完整的绩效管理组织体系。三是加强调研宣传。组织人员赴常州等地专题调研交流,邀请专家授课,召开专题培训会等,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在马鞍山日报、市电视台开设专栏,宣传绩效管理的新理念、新方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绩效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把握“着力点”,构建全程管控模式。一是强化源头管控。预算编制环节,要求所有新增项目和5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全部编报预算绩效目标,作为“开门办预算”专家评审项目重要依据。低绩效、无绩效项目,不列入预算。2014年市直预算评审会,对63个部门406个重点项目,涉及金额3.34亿元进行绩效评估,建议核减1.48亿元,核减比例44.3%。二是实施跟踪监控。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跟踪监控支出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2013年选取13个项目试点,对其中4个支出缓慢的项目,全部约谈主管部门,督促加快支出进度。三是推进绩效评价和再评价。预算执行后,各部门组织预算单位对照绩效目标开展自评,提交自评报告。财政部门按30%比例,对各部门自评项目进行抽评。
三、紧扣“聚焦点”,完善绩效评价机制。一是完善项目选择机制。结合政府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选取资金量大、社会关注度高、涉及民生支出的项目,进行重点评价。近年来,我市已对35个部门94个项目进行了重点评价,涵盖教育、农林水、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支持企业发展等方面,涉及资金12.9亿元。二是创新绩效评价方式。对重点评价项目,创新财政牵头、专家咨询、第三方评审的新型评价方式,多方衡量项目支出效果,促进评价结果更专业、更科学。三是拓展评价范围。我市绩效评价领域,已由公共财政预算项目,扩大到基金预算、债务资金安排的项目。评价对象也由单一的项目评价,扩展到部门综合评价。
四、围绕“落脚点”,探索评价结果应用机制。一是与下年度预算编制结合。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是绩效管理的关键。在预算编制文件中,明确规定:对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的项目,年度预算优先安排;对评价等级为“中”的项目,不再增加资金规模;对评价等级为“差”的项目,建议整合或撤销资金。2013年,市质监局“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补助”项目,绩效评价等级“差”,我们及时报告市政府取消该项目,当年核减补助1550万元,以后年度预算不再安排,彰显了绩效管理约束力。二是与日常管理挂钩。针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印发《绩效考评报告书》,反馈被评价部门,督促整改,帮助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增强资金管理责任意识。对各部门绩效评价自评情况进行考核,通报考核结果,促使各部门更加重视财政绩效管理。三是实行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对部门自评项目,按照“谁评价、谁公开”,由各主管部门在其门户网站公开自评结果;对财政重点评价、第三方评价的项目,在财政网站公开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