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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召开媒体见面会 加快推广运用PPP模式

发布日期:2015-02-13 17:10 访问次数:

    212,浙江省财政厅组织召开推广运用PPP模式新闻媒体见面会,邀请在浙主要媒体代表、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和首批项目实施机构代表共同出席,就浙江推广运用PPP模式的进展情况进行介绍。见面会由省财政厅副厅长沈磊主持。

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国家确定的重大改革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出“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

为此,浙江省政府办公厅与浙江省财政厅相继出台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明确推广PPP模式的基本原则和重点工作,细化规范PPP模式的操作流程,完善财税支持政策。

什么是PPP

PPP模式全称为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指政府和社会投资者为建设基础设施及提供公共服务而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和制度安排。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为什么要推PPP

有利于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

有利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

有利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发挥财税在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中的重要作用。

如何推广运用PPP

做好项目储备

适宜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具有价格调整机制相对灵活、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投资规模相对较大、需求长期稳定等特点,重点关注交通、水利、市政公用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资源环境、生态保护和社会事业领域,优先选择收费定价机制透明、有稳定现金流的供水、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轨道交通、航运、医疗和养老服务设施等项目。建立项目储备库,允许在建或已建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利用PPP模式进行升级改造或者运营管理。

规范项目评估

扎实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工作,项目评估时要综合考虑公共服务需要、责任风险分担、产出标准、关键绩效指标、支付方式、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融资方案和财政承受能力等要素,平衡好项目财务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实现激励相容。积极借鉴物有所值评价理念和方法,对拟采用PPP模式的项目进行筛选,确保采用PPP模式后能够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或者降低项目成本。明确项目实施机构,在授权范围内具体负责项目评估论证、合同签订、组织实施等工作。

选择合作伙伴

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磋商等方式,依法选择社会资本投资人,综合考虑专业资质、技术能力、管理经验和财务实力等因素,择优确定诚实守信、安全可靠的社会资本投资人。

建立合作机制

社会资本投资人和政府按规定设立项目公司。政府出资机构和社会资本投资人签订股东合同,明确出资比例和方式、利润分配方式、风险责任分担机制、项目功能和绩效要求、退出安排及项目移交机制、争议解决程序以及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等事项。政府授权机构应与社会资本投资人或项目公司签订项目合同,明确项目经营内容、范围及期限,责任风险分担,产品和服务标准,价格、收费标准、补贴及调整机制,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程序等关键内容。项目合同、股东合同等应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和法制机构备案。协议签订后内容发生实质性调整或变更的,凡涉及政府出资或补贴、收费标准等内容的须经项目同级财政、物价等部门确认。

完善价格机制

建立健全价格和收费机制,并根据成本变化、通货膨胀、社会资本收益率等因素合理调整,激励投资者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对项目收入不能覆盖成本和合理收益的,可通过政府付费等方式给予适当补贴,并建立动态补贴机制。除最低需求风险外,政府补贴原则上不得承诺社会资本回报水平。各级财政部门将财政补贴等支出分类纳入同级政府预算,在中长期财政规划中予以统筹考虑。

防范债务风险

对政府付费或提供财政补贴等支持的PPP项目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综合考虑政府风险转移意向、支付方式和市场风险管理能力等要素,减少政府不必要的负担。认真甄别筛选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对适宜开展PPP模式的项目大力推广PPP模式。依法严格控制政府各类或有债务,严防债务风险转移,切实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政府对社会资本投资人或项目公司按约定规则依法承担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相关责任,不承担社会资本投资人或项目公司的偿债责任。除法律规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

加强项目监督

项目公司严格按合同约定组织工程建设和运营,确保工程质量,提供安全、优质、高效、便利的公共产品。建立健全综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对项目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运营管理、资金使用、公共服务质量、公众满意度等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依法对外公开绩效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建设质量、运营标准和安全的监督,保障公共产品的质量、效率和延续性。财政、发改等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健全退出机制

明确项目的退出路径,保障项目持续稳定运行,保障公共利益不受侵害。按照合同约定的移交形式、移交内容和移交标准,及时组织开展项目验收、资产交割等工作,妥善做好项目移交。项目移交完成后,应组织对项目产出、成本效益、监管成效、可持续性、PPP模式应用等进行绩效评价,并按相关规定公开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作为政府开展PPP工作决策参考依据。

首批PPP项目有哪些?

规范PPP模式,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施范例,形成示范效应,PPP运作方式、采购程序、交易结构、风险分配、监管架构、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了全省首批推荐项目名单。首批推荐项目20个,投资规模总计1176亿元,涉及城市轨道交通、机场、铁路、垃圾和污水处理、水利、文化体育等领域。

       浙江省首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推荐项目清单

序号

地区

项目名称

投资额

1

杭州市

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工程项目

538.95亿元

2

建德市

垃圾填埋场梅城处理中心项目

 

1.68亿元

3

杭州市第二工业固废处置中心(一期)项目

2.38亿元

4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

1.80亿元

5

建德市中医院改扩建项目

2.80亿元

6

富阳市

杭州—富阳城际铁路项目

70.95亿元

7

温州市

温州市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工程

5.03亿元

8

海宁市

杭州—海宁城际铁路项目

138.14亿元

9

绍兴市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建设项目

200.00亿元

10

嵊州市

嵊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1.67亿元

11

江山市

江山市第二福利院项目

1.50亿元

12

江山市第二污水厂项目

0.82亿元

13

常山县

常山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工程项目

0.57亿元

14

台州市

金台铁路项目

150.00亿元

15

椒江污水处理二期扩建工程项目

4.53亿元

16

温岭市

台州第一技师学院项目

4.55亿元

17

温岭市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

2.88亿元

18

玉环县

玉坎河水系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6.60亿元

19

丽水市

丽水机场及空港园区项目

36.65亿元

20

松阳县

全民健身中心项目

4.60亿元

 

1176.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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