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印发《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废止《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取消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制度。今后,新办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原有外资企业不再需要办理财政登记及变更、注销相关手续,实行国民待遇,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