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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70/2015-02467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布机构: 省财政厅 公开日期: 2015-08-03
文号:

《浙江省天使梦想基金操作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日期:2015-08-03 15:2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财政厅 有效性:有效


  2015年7月22日,经省政府同意,浙江省财政厅印发了《浙江省天使梦想基金操作管理办法》(浙财企〔2015〕81号,以下简称《办法》)。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对《办法》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要求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力度,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要设立创业基金,扶持创业创新发展。

  2015年3月,余杭区依托杭州未来科技城和阿里巴巴总部所在地的优势,开始建设以大学生互联网创业和天使投资融合发展为特色的“梦想小镇”,小镇核心区块总面积约3平方公里,将通过建设“众创空间”、O2O服务体系,“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孵化链条,积极打造更富激情的创业生态系统。为进一步支持“梦想小镇”建设,由省政府出资5000万元设立“浙江省天使梦想基金”,与余杭区现有产业扶持政策相互补充,植入省政府制度供给元素,形成创业创新重点示范效应,拟采取“资助+期权+激励”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加快推进创业创新,支持创业创新企业做大做强”的运作机制,支持初创企业发展。

  省财政厅专门制定《办法》对基金定位原则、职责分工、项目征集、项目评审、项目管理等内容进行明确,对规范和加强省天使梦想基金使用管理很有必要。

  二、《办法》的主要政策内容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设立政府产业基金的意见》(浙政发〔2015〕11号)精神,《办法》汲取了省级政府产业基金多年运作经验,并征求了省级有关部门、余杭区财政局、杭州未来科技城管委会及有关社会投资机构的意见建议,《办法》共六章24条,明确了省天使梦想基金投资项目征集、评审管理等内容。具体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关于天使梦想基金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省财政厅专项拨款5000万元设立“浙江省天使梦想基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独立核算,循环使用,负责天使梦想基金的重大决策。由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代表省政府履行管理职责,下属的浙江金控投资管理公司要组建专门团队,担任项目评审委员会秘书,代表天使梦想基金与创业团队签署资助协议,并办理行权、退出等相关事宜。杭州未来科技城管委会负责引进、收集和汇总大学生创业项目,参与创业项目评审,对入驻梦想小镇创业项目提供软、硬件服务。

  (二)关于天使梦想基金的运作模式。“浙江省天使梦想基金”实行独立运作,定位于最前端的天使投资,更好地发挥对创业创新的引导激励作用,采取“资助+期权+激励”相结合的运作模式,根据项目培育阶段不同,分步实施,从而构建“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创业全程孵化链条。

  (三)关于天使梦想基金投资项目。浙江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会同未来科技城管委会定期对已入驻梦想小镇的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征集,征集项目的对象为有创业思路和创业精神的大学生团队,具体包括:具有创业意向和创新项目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学生,以及毕业不超过10年的历届大学生等创业团队(毕业时间从毕业证书签发之日计算,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四)关于天使梦想基金的运作流程。基金一般运作程序为:项目定期征集、项目评审、签署资助协议及拨付资助款、项目行权、项目培育、项目退出、项目激励、项目处罚。

  1.投入。经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基金对符合要求的创业团队给予每家20万元资助,同时由浙江金控投资管理公司与创业团队签订“合作协议”,约定资助款的转股行权条件、行权有效期、后续奖励政策、附带限制性条款等内容。

  2.管理。签订合作协议时,由未来科技城管委会会同浙江金控投资管理公司授予创业团队“浙江省天使梦想基金支持团队”称号,增强梦想基金引导示范效应。日常管理过程中,浙江金控投资管理公司与未来科技城加强合作,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对创业团队的经营、财务状况进行跟踪,并提供必要的服务。

  3.行权。创业项目获得天使梦想基金资助后,在引进首次社会股权融资时,根据资助协议,由浙江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按照此次估值行权,经省财政厅审批后将资助资金转为对创业项目企业的投资,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

  4.服务。为帮助企业快速成长,浙江金控投资管理公司对行权后企业进一步提供股权基金、项目平台、金融服务等支持,并为创业企业的成长导入相匹配的资本、人才、技术和管理,支持创业企业做大做强。

  5.退出。行权项目引进新一轮股权融资时,浙江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创业项目企业新一轮股权融资的估值情况,通过协议转让方式退出所持股权,退出变现的股权溢价税后收益,70%部分一次性奖励给创业团队,其余股权溢价税后收益和20万元股本金转入基金专户循环使用。

  三、《办法》解读机关情况

  《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读,具体联系处室为企业处,联系电话0571-87058420。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天使梦想基金操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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