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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省财政厅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创建全国“巾帼文明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25浏览次数:字号:[ ]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有关单位:

    自2014年2月获评省级“巾帼文明岗”以来,厅机关妇委会为进一步发挥女干部职工的“半边天”作用,展示女干部职工蓬勃向上、创新进取、自信乐观的精神面貌,决定在2016年开展全国“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现将《省财政厅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创建全国“巾帼文明岗”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处室局、单位予以大力支持。


             浙江省财政厅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

      2016年7月5日


    省财政厅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创建全国“巾帼文明岗”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妇联《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巾帼文明岗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巾双协〔2016〕2 号)和《全国“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妇巾领字〔2015〕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妇委会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财政中心工作,团结引导广大女干部职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实稳优”, 务实守信、崇学向善、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积极进取、创业创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高道德修养和职业技能,努力打造财政工作领域行家里手,在创新财政管理中发挥“半边天”的作用。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国梦”作贡献。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争创活动,引领财政女干部不断提高服务中心工作、应对复杂局面、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激励广大女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内外皆修、岗位成才,做业务上的行家里手,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为财政改革发展作贡献。

    三、创建措施

    (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成立省财政厅机关妇委会“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厅长金慧群任组长,周瀛、陈丽君、吴新芳、陈亚谊等四位同志任副组长。“巾帼文明岗”岗长:陈亚谊,副岗长:冯健、叶伟光、胡红,岗员:杨一斐、陈蕾、黄青、徐晓洁、盛滢婷、袁媛。岗长和岗员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具体争创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整个创建工作既要注重结果,也要注重过程,做到常抓常议。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厅外网、内网办公平台醒目位置和《浙江财税与会计》杂志上开辟全国“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专栏,重点宣传、介绍厅机关妇委会创建工作全貌,直播创建工作过程,提高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度。为每位岗员制作争创全国“巾帼文明岗”岗位展示牌,亮出身份、亮出承诺,接受干部职工的评议和监督。

    (三)围绕中心,搭建平台。以“巾帼创新业、建功中国梦”为主线,努力搭建妇女干事创业的工作平台,组织动员广大女干部职工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财政制度,助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完成“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新使命中,出谋划策、献计出力,引导广大女干部职工在本职岗位上奋发有为、善作善成,实现自身价值和个人成长。

     (四)丰富载体,注重实效。把创建全国“巾帼文明岗”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的作风建设等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岗员和女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积极响应并认真参与上级妇女组织开展的专题活动。同时,根据财政女干部职工的特点和需求,精心组织妇女节“做优雅女人”系列主题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形象礼仪、传统文化、摄影技巧等讲座培训,以及扶贫帮困、社会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努力为女干部职工综合素质提升创造条件、丰富载体,将厅机关妇委会打造成广大女干部职工依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把创建工作做细、做深、做实。

     五、创建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6年1月—6月)。重点工作:一是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研究、讨论确定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创建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分工、工作职责和活动安排。三是动员部署创建工作。全体岗员统一思想,明确要求,根据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分工、安排抓好各项创建活动的落实。依托厅机关工会小组力量,动员广大女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到巾帼文明岗的创建活动中来。

    第二阶段:创建阶段(2016年6月—11月)。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创建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

    一是健全机构制度。根据《全国“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结合新一届厅机关妇委会改选,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服务承诺、岗位工作管理等制度。

    二是建立宣传阵地。在厅外网、内网和《浙江财税与会计》杂志分别设立全国“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专栏,宣传创建目标、计划、步骤,亮明岗位职责、岗员服务理念、格言,各项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等,直播创建工作全过程。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结合“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岗员思想政治学习,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理念,积极参与集中轮训、支部讨论、文艺调演、系统征文等活动。同时,落实专人收集整理廉政教育、财政改革、国学智慧、女性修养等内容学习材料,定期组织各位岗员学习,并更新在内网创建工作专栏供广大女干部职工学习探讨。

    四是有序推进争创活动。结合上级妇女组织要求和财政工作实际,2016年计划开展以下争创活动:1.“三•八”妇女节组织女干部职工参观浙江音乐学院并欣赏高雅音乐表演;2.积极发动、组队参加省第二届“女子体育节”的十个项目比赛;3.组织开展“培育好家风——女职工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4.举办“迎端午”裹粽子比赛,感受文化内涵,传承传统习俗;5.参与全省财税系统文艺调演活动;6.与省内其他创建“全国巾帼文明岗”的先进妇委会开展交流学习;7.认真参与省妇联组织的“服务G20,岗岗展风采”活动,鼓励女干部职工从身边做起,投身服务G20;8.邀请G20礼仪培训人员前来为厅里女干部职工讲课,培训形象礼仪,提升财政女干部外在形象气质;9.前往落后地区学校,开展扶贫帮困爱心捐书活动。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摄影活动、党员进社区等社会服务和公益活动。丰富女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的同时,提升女干部综合素质。

    五是抓好落实整改。认真对照全国巾帼文明岗创岗条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有的放矢,查漏补缺,积极落实,及时整改,确保创建扎实有效。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6年12月)。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建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整理汇总台账资料,制作创建工作档案,以电子书的形式图文并茂地展示创建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迎接上级组织的创建联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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