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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7年10月财政收支情况

发布日期:2017-11-13 16:3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一、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10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1.84亿元,下降2.3%,其中税收收入384.70亿元,下降0.3%;非税收入57.14亿元,下降13.9%。

1至10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80.55亿元,增长11.7%,比1至8月、前三季度分别下降2.3、1.5个百分点,收入增长回落。其中税收收入4406.44亿元,增长12.0%;非税收入774.11亿元,增长9.7%,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5.1%,收入结构保持较好。

从税收收入看,增收473.32亿元,一方面来自三大主税种,全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分别增长7.7%、17.0%、27.3%,合计增收328.88亿元,对税收的增收贡献率为69.5%;另一方面来自土地增值税和契税,房地产市场活跃拉动土地增值税、契税分别增收55.99、64.39亿元,合计对税收的增收贡献率为25.4%。

从非税收入看,增收68.67亿元,收入“两升一降”。一是土地出让收入增长,带动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收入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两项资金增加,1至10月,两项资金合计增长2.06倍,增收77.62亿元;二是各地加大国有资产处置力度,拉动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长23.5%,增收36.35亿元;三是我省取消水利建设基金带来减收87.15亿元,降费政策成效显现。

主要税收收入项目情况如下:

——增值税(50%部分)1893.53亿元,增长7.7%,主要得益于企业增加值增长较快,前三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3%。分行业看,二产、三产增值税分别增长9.1%、5.3%。

——企业所得税(40%部分)803.78亿元,增长17.0%,分行业看,高增长主要由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拉动,分别增长48.4%、51.2%、24.5%。

——个人所得税(40%部分)355.05亿元,增长27.3%,增收76.09亿元,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增收贡献大,分别增收15.57、16.46亿元,合计增收贡献率为42.1%。

——其他税收1354.08亿元,增长11.9%,增收主要来自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契税,分别增长9.6%、19.7%、24.9%、10.8%、24.4%,合计对税收的增收贡献率为33.9%,有力推动收入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0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5.17亿元,增长0.9%。

1至10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61.2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3.3%,与序时进度保持一致,增长14.0%,增幅比上月回落1.0个百分点,主要由于新增一般债券发行规模同比下降,以及前期支出进度较快,接近年底支出增幅稳中趋缓。

二、全省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

1至10月,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4849.3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6.1%,增长70.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290.62亿元,增长81.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至10月,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4335.7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0.2%,增长69.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689.91亿元,增长75.8%。

 

    注:1、根据财政部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全面实施,国内增值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中央与地方的分享比例调整为50%︰50%;从2017年1月1日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从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本文所指的增长为调整后的同口径增长。

         2、根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对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的年度预算数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