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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7-12-29 14:4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省财政厅等九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农村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及财政部、农业部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的改革要求,为继续深化和推进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实现财政支农政策体系的全面转型,我省决定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六个部分:

(一)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主要内容是:按照“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要求,围绕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安全、农民稳定增收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目标,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根本途径,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精准聚焦、精准发力,助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服务好浙江“两个高水平”建设,服务好“三农”事业发展大局。

(二)第二部分是总体目标,主要内容是:到2020年,建立健全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促进农业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高财政支农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更好地发挥财政支农资金撬动引领作用,为建设美丽城乡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三)第三部分是基本原则,主要有四条原则:一是绿色引领、统筹兼顾;二是政府支持、市场导向,三是存量优化、增量倾斜,四是系统谋划、稳步推进。

(四)第四部分是改革任务,主要有五大任务:一是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具体包括优化财政支农政策扶持方向、建立健全财政支农政策资金协调机制、建立“大专项+任务清单”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财政支农领域“两个一般不”改革、推进现有财政支农政策清理整合、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常态化的第三方评价机制等;二是加快推动相关农业补贴改革,具体包括全面落实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综合改革、稳步落实国内渔业油价补贴政策改革、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障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等;三是建立健全主要生态系统保护机制,具体包括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强化林业生态资源保护和管理、探索建立湿地保护制度、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海洋与渔业生态保护、探索主要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制度等;四是探索农业资源环境突出问题治理的有效支持政策,具体包括深化农业“两区”建设、加快推进绿色农业行动计划、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强化农田土壤污染防治、推进绿色生态农业科技创新、推进绿色生态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等;五是引导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投融资机制,具体包括完善财政与金融协同支农机制、探索建立绿色生态基础产业担保基金、发挥省级农业发展投资基金作用、积极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创新、探索建立绿色农业保险制度等。

(五)第五部分是实施步骤,主要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准备阶段,明确财政支农政策改革目标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二是实施阶段,逐步推开各项财政支农政策改革,并针对改革推进中发现的问题,不断调整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三是巩固完善阶段,到2020年基本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

(六)第六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有五项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加大绿色生态农业投入,三是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五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三、《实施意见》制定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农村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7﹞17号),以及财政部、农业部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的改革要求。

四、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实施意见》由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农办、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国土资源厅、省科技厅负责解读,具体联系处室为省财政厅农业处,联系电话0571-87055626;省发改委农经处,联系电话:0571-87055073;省农办人事秘书处,联系电话:0571-87051911;省水利厅计划处,联系电话:0571-87826522;省农业厅计财处,联系电话:0571-86757757;省林业厅计财处,联系电话:0571-87399025;省海洋与渔业局计财处,联系电话:0571-88007070;省国土资源厅计财处,联系电话:0571-88877846;省科技厅农村处,联系电话:0571-87055409。

 

浙江省财政厅等九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