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主题:振兴实体经济等三项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实施竞争性分配的情况
发布时间: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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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下午好!
首先,我代表省财政厅向前来参加媒体见面会的各位朋友表示诚挚欢迎,对大家长期以来给予我省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今年,省委、省政府决定,省财政整合专项、统筹财力,设立了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两山(一类)”和“两山(二类)”建设三项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实施竞争性分配,2017-2019年,共安排162亿元,择优支持48个县(市、区),省财政给予每年一定额度的专项激励资金。期间,财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查。三年后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未达到预期目标的,相应扣回专项激励资金。下面,我向大家发布有关情况。
一、政策内容
1.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资金
为更好地支持我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2017-2019年实施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政策,省财政每年安排18亿元。突出以提升亩产税收、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为核心目标,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面向全省(不含宁波)36个工业大县(市、区),择优选择18个县(市、区),省财政给予每个县(市、区)每年专项激励资金1亿元。
2.“两山(一类)”建设财政专项激励资金
为更好促进区域统筹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2017-2019年实施“两山(一类)”建设财政专项激励政策,省财政每年安排18亿元。突出以提升农村常住居民和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水平为核心目标,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面向衢州、丽水地区各县(市、区)及文成、泰顺、磐安、淳安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区)的18个县(市、区),择优选择12个县(市、区),省财政给予每个县(市、区)每年专项激励资金1.5亿元。
3.“两山(二类)”建设财政专项激励资金
为更好地践行“两山”重要思想,扎实推进“两美”浙江建设,2017-2019年实施“两山(二类)”建设财政专项激励政策,省财政每年安排18亿元。突出以提升生态环境、居民收入水平为核心目标,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面向全省所有县市区(已享受“两山(一类)”建设财政专项激励政策或振兴实体经济财政专项激励政策的,不重复享受),择优选择18个县(市、区),省财政给予每个县(市、区)每年专项激励资金1亿元。
二、评审过程
本次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全部实施竞争性分配。为确保资金分配“公开、公平、公正”,我们事先明确目标、拟定方案和评分细则,并邀请了有关领域的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了专题评审。
1.成立评审工作组
评委由省财政厅、相关厅局及省属高校相关专家组成。同时,为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特邀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全程监督。
2.制定评审方案
根据竞争性分配程序和振兴实体经济等三项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实施目标,制定了评审方案和评分细则。
3.组织专家评审
评审组对照评审方案和评分细则,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提出拟分配对象的建议。
三、竞争性分配结果
1.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资金
本次竞争性分配的申报对象为全省(不含宁波)36个工业大县,共有32个工业大县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实施方案参与竞争。通过评审,并提交省委、省政府审定,确定了义乌、临海、萧山、乐清、永康、海宁、嘉善、柯桥、余杭、长兴、温岭、诸暨、上虞、桐乡、瑞安、富阳、新昌和东阳等18个县(市、区)为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分配对象。
2.“两山(一类)”建设财政专项激励资金
本次竞争性分配的申报对象为丽水9个县(市、区)、衢州5个县(市、区)以及文成、泰顺、磐安、淳安共计18个县(市、区),上述地区均按要求申报参与了竞争。通过评审,并提交省委、省政府审定,确定了龙泉、景宁、开化、遂昌、文成、庆元、缙云、泰顺、云和、衢江、松阳和磐安等12个县(市、区)为“两山(一类)”建设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分配对象。
3.“两山(二类)”建设财政专项激励资金
本次竞争性分配的申报对象为61个县(市、区)。通过评审,并提交省委、省政府审定,确定了安吉、浦江、临安、天台、仙居、建德、柯城、淳安、江山、常山、莲都、青田、龙游、黄岩、永嘉、德清、三门和武义等18个县(市、区)为“两山(二类)”建设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分配对象。
四、改革意义
设立振兴实体经济等三项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实施竞争性分配,是我省财政遵循“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理财观,践行“划清边界、厘清事权、做好‘蛋糕’、集中财力办大事”理财思路的重大改革和机制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1.有利于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深化改革
这次改革以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特定发展目标为导向,整合、统筹并设立三年为期限的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实施竞争性分配,体现了“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上下级政府之间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关系”的原则,抓住了市县理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克服了传统“项目法”管专项的弊端,充分调动了市县的积极性,实现从“要我做”向“我要做”的真正转变,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财政绩效。这次改革实践将成为我省进一步深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的方向。
2.有利于促进集中财力办大事
省级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实施竞争性分配,是一项理财机制创新,促使县(市、区)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特定发展目标,统筹自身财力,引导社会、金融资本,自主选择项目,集中财力去干一些既该干又能干成、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有利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计划、重大战略、重大项目的落地实施。这次改革将调动各县(市、区)至少统筹自身财力162亿元以上,引导社会、金融资本投入162亿元以上,预计三年共将投入超过500亿元,真正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3.有利于促进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提升
省级财政专项激励资金设立三年为期限,明确县(市、区)政府要以未来三年的目标为努力方向来参与竞争。实施期间,财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查。三年后要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达不到预期目标的,要相应扣回专项激励资金。这次改革体现的是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机制创新,给县(市、区)带来的不仅仅是动力,还是很大的压力,将促进各地努力实现“该花的一定要花、不该花的一定不花、该少花的不多花、该多花的不少花”的目标,精打细算,促进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升。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