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制定的《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水利部《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7〕30号),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制定了《浙江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18条,明确了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运用等内容。
1.明确省和市县财政、水利部门在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2.明确绩效目标的设定、分解下达、调整、执行监控。
3.明确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结果运用等。
三、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实施细则》由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负责解读,具体联系处室为浙江省财政厅农业处,电话:0571-87056579;浙江省水利厅计划处,电话:0571-87826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