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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70/2019-02484 主题分类: 财政综合类
发布机构: 省财政厅 公开日期: 2019-06-10
文号: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7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6-10 09:2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浙财提〔2019〕206号

 

张雷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我省财政信息公开透明度的若干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省财政厅着力打造阳光财政,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主动公开省级政府、部门预决算信息,督促指导市县同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以公开稳预期、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力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内容更加通俗易懂、务实便民,推动政府和社会公众在政务信息公开领域的良性互动。

在深入推进预算决算公开,打造阳光预算方面。2018年省财政厅比法定时间提前9天公开了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四本预算有关表格、文字说明;省级部门预决算均按规定及时、集中、统一公开,实现了公开面、及时率、集中度三个100%;各市县(不含宁波)应公开的6847户部门预决算实现法定时间内100%公开。同时,我厅加强专项检查和考核监督,开展全省各级政府、部门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工作,首次公开发布省级部门、设区市、县(市、区)三级预决算公开排行榜,提升财政透明度。2016-2018年,我省财政管理工作连续三年获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督查激励。

关于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开展的《中国财政透明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财政透明度评分排名问题,2018年度我省排名第14位,在31个被调查省份中处于中上水平,较之前年度有了较大提升。近年来,我厅都高度重视每上海财政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财政透明度课题组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就其申请内容认真分析研究,并积极对接财政部有关司局,同时主动与课题组有关负责人沟通交流。关于我省在《报告》中存在的透明度整体水平不高、得分上升缓慢等问题,主要原因如下:一是《报告》认为我省未公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政府资产负债表以及乡一级政府“四本预算”。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有关规定,未要求公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政府资产负债表以及乡一级政府预决算等内容。二是《报告》认为我省预决算公开科目细化程度不够。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要求,政府预算支出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分项目、分地区公开;但未对“四本预算”收入公开按功能科目细化做出具体要求,我省参照财政部预决算公开有关做法,收入公开到款级科目。

结合您的对策建议,省财政厅将着力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提升我省财政运行透明度: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提升部门、市县主体对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指导各部门、市县做好预算公开各项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切实履行职责。

二是健全公开机制。及时了解国家最新要求和中央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推进进程,增强公开工作针对性、有效性。从公开主体、预决算公开内容、公开方式等方面进一步细化预决算公开操作规范。

三是完善公开排行。结合全省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健全省级部门、设区市、县(市、区)三个预决算公开排行榜机制。加强考核通报,向各级政府通报检查情况及排行榜。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督促政府及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规范长效。

四是拓宽公开渠道。提升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回应依申请公开、公开意见箱与预决算公开过程中社会普遍关注的情况,便于社会公众更方便快捷地了解财政预决算信息,有效提升预决算公开工作水平。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浙江省财政厅(总预算局)

联系人:程王帅        联系电话:0571-87056542

邮编:310006


 

 

浙江省财政厅

2019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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