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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网上服务市场财政票据印刷(定点采购)服务机构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5 15:4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浙财综〔2020〕32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

为做好全省财政票据印刷服务采购管理工作,省财政厅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公开征集、承诺入围,确定了2021—2022年度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网上服务市场财政票据印刷(定点采购)服务机构,现将有关结果公布如下:

一、实施范围

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采购单位)采购预算金额在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财政票据印刷服务,具体以同级财政部门发文为准。

二、服务机构、服务协议期限及承诺优惠率

绍兴市财税印刷厂等13家单位为本次入围服务机构(供应商名单和承诺优惠率详见附件1)。服务协议期限自《2021—2022年度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网上服务市场财政票据印刷服务(定点采购)项目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三、其他事项

1.各采购单位在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的网上服务市场—财政票据印刷系统实施采购。操作手册在政采云平台发布。

2.按照承诺入围文件的约定,入围后交易采用直接议价和二次竞价相结合的模式。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各年度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财政部门文件为准)以上的项目,由采购单位事先确定需求标准,择优选择三家以上入围供应商,在承诺的优惠率的基础上再进行竞价;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采购单位可以直接择优确定一家入围供应商进行议价,也可以进行二次竞价。

3.为便于财政票据印制监管,保障印制服务质量,在同一年度内,各县(市、区)财政局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原则上由各设区市财政局统一就近选择一家供应商进行议价,其中杭州市财政局和宁波市财政局可根据实际需求,为所属县(市、区)财政局统一选择不超过2家供应商。

附件:1.2021—2022年度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网上服务市场财政票据印刷(定点采购)服务机构名单

      2.2021—2022年度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网上服务市场财政票据印制目录及基准价格

 

 

 

浙江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2021-2022年度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网上服务市场财政票据印刷(定点采购)服务机构名单.doc

附件2:2021-2022年度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网上服务市场财政票据印制目录及基准价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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