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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9 15:3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浙财建〔2020〕177号

 

杭州市、苍南县、遂昌县财政局、应急管理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经费)的通知》(财资环〔2020〕88号),现下达你市、县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详见附件1),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40104灾害风险防治”支出,用于开展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前期准备和试点阶段工作任务。

请你市、县收到本通知后,尽快做好资金分配拨付、安排使用。应急管理部门要根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355号)相关规定,加快推进普查试点各项工作,并会同财政部门按要求做好资金监督管理和绩效管理等相关工作。

 

附件:1.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略)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地区

金额

临安区

300

苍南县

300

遂昌县

343

合  计

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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