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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杭州德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0-12-30 18:1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浙财会〔2020〕53号

 

张丛玲、周娟:

你们报送的申请杭州德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的规定,经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准予杭州德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

二、杭州德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制。

三、杭州德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合伙人为张丛玲(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20100440004)、周娟(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20000150010)。

四、杭州德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首席合伙人为张丛玲。

五、杭州德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场所为杭州市江干区中豪国际商业中心3幢1404室-13。

六、杭州德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范围是: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浙江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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