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阶段。为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自2020年2月3日(正月初十)起,暂停浙江省省级财政票据领用、核销等业务的现场办理,恢复时间将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浙江省已全面推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财政电子票据申请、领用、开票、核销等业务已基本实现网上办、掌上办。请工作人员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浙里办APP、财政票据管理平台、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等渠道办理相关业务。
咨询电话:0571-88071308、88085159
浙江省财政票据管理中心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