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税政〔2020〕1号
杭州海关、浙江省税务局:
为进一步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6号)规定,经商省卫生健康委、省经信厅、省商务厅,现将我省享受免税政策的进口单位名单和进口物资清单(第一批)明确如下:
进口单位 | 进口物资 |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防护服、护目镜、口罩、一次性手术衣 |
浙江省土产畜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防护服、护目镜、口罩、红外线测温仪、一次性手术衣、一次性鞋套 |
浙江惠灵对外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防护服、护目镜、口罩、红外线测温仪、一次性手术衣、一次性鞋套 |
浙江省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 防护服、护目镜、口罩 |
浙江国贸云商控股有限公司 | 防护服、护目镜、口罩、医用帽子、医用手套、红外线测温仪、一次性手术衣 |
浙江中非国际经贸港服务有限公司 | 防护服、护目镜、口罩、医用帽子、医用手套、红外线测温仪、一次性手术衣 |
温州国贸云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防护服、护目镜、口罩、医用帽子、医用手套、红外线测温仪、一次性手术衣 |
浙江畅购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防护服、护目镜、口罩、医用帽子、医用手套、红外线测温仪、一次性手术衣 |
浙江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防护服、护目镜、口罩、一次性手术衣 |
浙江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防护服、护目镜、口罩、一次性手术衣 |
浙江省粮油食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 防护服、护目镜、口罩、一次性手术衣 |
请按规定落实相关免税政策。特此函告。
浙江省财政厅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