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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召开全省财政系统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视频会议

发布日期:2020-03-04 17:1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3月3日下午,省财政厅召开全省财政系统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视频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和全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加强财政收支管理、落实财税扶持政策、深化“三服务”等工作,统筹推进财政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朱忠明讲话。

会议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做好政策供给、资金保障、帮扶企业等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提供了坚强的财政保障。当前,疫情防控已进入一个新阶段,既呈现新情况新特点,也出现新矛盾新问题。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站在“三个地”的政治高度,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迅速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形势的研判和对各项工作的部署上来。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围绕“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坚持全省一盘棋,按照“保、优、延、减、稳”的原则,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是“保”重点。根据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要求,优化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全力保障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医疗物资等重点支出。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大对防疫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支持力度。

二是“优”结构。对年初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除已明确具体实施项目外,都要优先调整用于疫情防控相关政策的资金保障。对于上级已下达的相关领域转移支付资金,要根据上级部门新要求在用途上优先保障重点领域。统筹安排年底前确实无法支出的项目,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调整用于疫情防控等方面支出。

三是“延”安排。对于受疫情影响,根据建设进度可以延后安排的项目,在相关财政政策不变的前提下,相应延后资金安排,将其调整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防疫情稳企业等相关政策的落实,后续根据工作进度再予以安排。

四是“减”开支。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进一步压减政府开支,大幅压减办展办会经费支出,严格把关公共工程建设和“三公”经费,节约的资金用于疫情防控、企业扶持等经费保障。

五是“稳”运行。综合考虑疫情影响等因素,合理确定收支目标,强化“以收定支”,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力度,加大预算统筹和盘活存量资金和资产力度,及时收回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统筹用于疫情防控经费,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会议强调,财税政策、财政资金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的重要保障,要坚持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在落深落细落实各项财税扶持政策上下功夫。

一要明确责任抓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将落实兑现各项财税政策作为当前头等大事,由一把手负总责,迅速建立健全财政政策兑现专班,完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纵向加强省市县的联动,横向加强部门间的协同,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处室、责任人和时间表,对标对表逐项抓好落实。

二要优化流程抓落实。一方面,要坚持能细则细、能具体则具体,将各项政策的实施细则、工作方案、兑现流程做细做具体,方便企业知晓政策、掌握政策、享受政策。另一方面,要坚持能简则简、能快则快,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坚决避免形式主义和按部就班,要站在企业角度积极探索解决问题、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新招实招。
三要聚焦需求抓落实。聚焦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招工难、用工成本高,社保支出压力大,物流成本快速增长,负担重等问题,深化细化政策,适时做好政策储备。

四要提前谋划抓落实。密切关注宏观政策动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确保中央政策一出台,马上就能跟进落实,最大限度地压缩政策的消化时间和落地时间,使政策跑在受困企业前面。

会议强调,要以“上门服务至少一次”为载体,持续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

一要“精准”。根据不同的服务对象,深化完善服务清单,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针对企业,要大力宣传解读财税政策特别是疫情期间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同时要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政策和工作举措。针对预算单位,一方面要主动对接需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另一方面要大力宣传政府过紧日子、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的各项举措,争取理解和支持。针对基层,要指导市县合理把握好收支盘子,守住“三保”底线,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二要“务实”。紧扣稳企业增动能补短板保平安等重点工作,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建立重点服务对象清单,着力解决关键问题、高频问题、疑难问题。对于各方面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梳理交办,认真研究答复,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要“提升”。将“三服务”和“上门服务至少一次”活动作为改进工作、提升能力的重要契机,对服务过程中反映的问题、需求和意见建议分门别类进行分析,相应完善政策和工作举措,推动更多服务成果转化为决策成果和政策制度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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