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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浙江省财政管理工作连续4年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

发布日期:2020-05-12 09:5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报,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0项奖励支持措施。浙江财政管理工作名列其中,连续4年获此激励。


财政预算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好的地方

衢州市、瑞安市


2020年对上述地方利用年度预算中单独安排的资金等予以奖励,每个市奖励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每个县(市、区)奖励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近年来,浙江省财政部门牢固树立“财为政服务”的理念,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推动浙江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一是优化结构提质量

高质量落实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按照“第一时间+顶格优惠+叠加享受”的原则,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增值税大规模减税、个人所得税改革、社保费减负等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2000亿元以上。同时,综合运用财政、税收等产业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和实体经济发展,涵养可持续发展优质财源,做大做优财政“蛋糕”。2019年,全省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83.7%,收入质量位居全国前列。在提升收入质量的同时,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2019年全省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6.9%,全省财政支出增量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

二是加快执行促进度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强化主体责任,加大通报力度和范围,建立对标分析常态化机制。扩大考核内容,将部门预算结转资金执行情况纳入考核范围。改进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办法,建立重点类别项目分类管理机制。注重结果运用,强化执行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制度。

三是盘活存量稳增长

做好“减法”强统筹,定期清理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做好“加法”保重点,将收回的存量资金统筹用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做好“乘法”提效率,推进政府产业基金2.0版实质性运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2019年,全省(不含宁波)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0.2%,比上年下降3.6个百分点。

四是管好库款优效益

完善库款管理,保持合理库款规模,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建立完善库款运行监测指标体系,强化库款运行监测分析机制,实时监测全省各地库款余额,及时合理压降库款。统筹发债进度,提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时间和节奏,加快债券资金拨付,形成债券发行和库款管理联动机制。

五是强化约束促透明

深入推进预算决算公开,打造阳光预算,全省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均实现法定时间内100%公开。2019年,省级部门预决算及时、集中、统一公开,实现了公开常态化、内容精细化、渠道集中化。首次公开发布省级部门、设区市、县(市、区)三级预决算公开排行榜,进一步加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硬约束”,提升财政透明度,有效推动建立全面规范透明的预算制度。

六是上下联动铸合力

多措并举指导市县财政部门推进预算改革,加强财政管理工作。完善市县政府专项督查激励和财政管理绩效考核机制,压紧压实财政管理绩效的主体责任。开展“政策宣讲辅导月”活动,建立省市县三级工作交流机制,形成担当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营造比学超越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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