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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70/2020-02481 主题分类: 财政综合类
发布机构: 省财政厅 公开日期: 2020-06-22
文号: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8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6-22 09:1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浙财提〔2020〕223号        

 

陈露霞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87号提案《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收悉。现答复如下: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对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践行反腐倡廉、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意义重大。近年来,省财政厅在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过程中进行了不断探索和有益尝试。

一是形成合力,完善体制机制建设。2016年,省财政厅联合省审计厅、省人力社保厅印发《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通知》(浙财会〔2016〕6号),建立由省财政厅牵头、三部门共同负责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工作机制。制定印发《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基本指引》,为单位理解和掌握内控原理,具体操作实施路径和流程提供了参考,为引导各单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完善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以报促建”,提高单位重视程度。内控报告是全面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实施情况的重要载体,省财政厅将内控报告编报工作作为推进单位内控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一方面,通过每年编报培训和编报过程中的问题解答,加强针对性的指导和宣传,提高单位对内控工作的认识;另一方面,辅导单位通过编报年度内控报告,对本单位内控体系进行了全面的检视和总结,促进单位加强内控建设。此外,通过内控报告的结论反馈又直接提高了单位领导对内控工作的重视程度。

三是“以评促建”,加强内控检查反馈。一方面,强化单位内控自评,为建立内部控制长效机制奠定基础。2017年印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17〕27号),进一步明确行政事业单位每年应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建立内部控制长效机制,形成闭环管理。另一方面,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促进单位整改完善。2018年,省财政厅制定并发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评价指标体系,形成省级单位内部控制外部评价机制,每年开展内控监督评价工作。2019年对所有省级预算单位开展了全覆盖内控评价检查并逐一反馈评价结果及改进建议,有效提高单位内控意识,促进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体系。此外,为推进全省单位内控水平,省财政厅将各级财政部门开展单位内控评价检查工作作为重点指标列入全省财政管理绩效考评,指导督促各级财政部门推进本级单位内部控制建设。

四是“以点带面”,推广内控信息化建设。省财政厅在嘉兴市嘉善县天凝镇开展乡镇内控与信息化相结合的试点工作,在重塑制度,建立内控体系基础上,构建内控信息化系统。内控信息化系统包括预算、收支、采购、工程、资产、合同等6大经济业务运行和监督管理模块,基本涵盖乡镇政府所有经济活动管理,实现不同经济活动的关联控制,提升工作效率,有效防范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嘉善县在天凝镇试点取得成效后,又立即向全县9个乡镇街道全面推进内控建设及信息化部署,目前已全部上线运行,带动其他县(市)的乡镇逐步开展内控信息化工作。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我们在推进单位内控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内控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仍存在着改进的空间。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单位对内控建设重视不够、权力运行制衡不到位、内控制度与实际执行脱节”等问题,我们也已认识到并在2019年省级单位的评价结果中有所反映。为此,我们进行了深刻分析,形成专报《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并得到冯飞常务副省长的批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很基础、很重要、很必要,赞成出台指引,以提出明确要求,并加强监督执行”。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领导的批示精神,着重从前端加强引导,后端加强检查两方面进一步推进我省单位内控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继续加强内控业务培训指导,解答内控是什么建什么问题。通过集中培训,电话、钉钉线上答疑等多种方式,继续做好对单位内控建设的指导,并搭建经验交流平台,如在“浙江会计之家”网站定期更新全国各地、各部门内控建设相关的优秀经验,利用省会计学会交流平台,不定期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交流研讨会,邀请内控建设优秀单位、内控信息化建设单位传播先进经验等。

二是深入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指引建设,解决怎么建的问题。通过解构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等单位外部政策制度,结合单位业务管理实际,依据内部控制的基本原理,设计建立一套既符合单位外部财经制度要求,又适应单位内部业务运行实际的内控制度流程标准指引体系。该指引体系既涵盖内控建设具体方法,也有单位实例参考,理论性与实务性兼具,使单位内控建设有框架可参照,内部职责分工有规则可依据,解决单位内控制度流程的完整性、合规性问题,确保财政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在单位落地实施,指引单位逐步实现“管理规范化、规范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的目标。

三是各监管部门加大内控相关检查,建立合力监管机制,落实内控有效运行问题。

(一)纪检监察部门针对普遍存在的对内控建设重视不够、权力运行制衡不到位、内控制度与实际执行脱节、内部监督流于形式等问题,结合省纪委、省监委当前开展政治监督工作中“加强对保证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的监督”任务要求,重点加强对制度建设方面问题的监督,建立制度建设“四张清单”,督促整改,对账销号。各纪检派驻机构充分发挥“探头”作用,通过开展驻点监督、专项监督等方式,抓早抓小,立行立改,督促标本兼治。巡视巡查中强化对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形成有力震慑。并通过强化问责,倒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对内控建设的重视,倒逼单位提升内控建设的科学性有效性,助推“清廉机关”建设,以巡促改,以案促改,推动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深化改革、健全内部治理体系相结合。

(二)审计机关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继续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有关专项审计中,将内控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作为重要审计内容,并把内控制度建设作为必审任务加以明确,在审计实践中进一步加强内控建设的重要性宣传。

(三)人力社保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各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指导,并作为日常监督的内容之一,同时加强岗位考核,积极推进单位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四)财政部门积极协同纪检、审计、人力社保等部门监督检查,并进一步加强财政内控监督专项检查。针对基层财政资金违法违纪案件频发的问题,省财政厅联合省审计厅、省扶贫办,于今年5月中旬开展全省基层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通过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基层单位在内控制度制定及执行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建立健全基层单位内控制度,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是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所在,我们将继续以求真务实的作风,践行“财为政服务”的理念,为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提供财会监督服务。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省财政厅会计处 卢琛雯

电话:0571-87055751    邮编:310006

 

 

浙江省财政厅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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