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会〔2020〕19号
各市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浙财会〔2017〕14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更新浙江省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成员的通知》(浙财会〔2020〕10号)规定,对浙江省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家库、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家库(以下分别简称正高专家库、副高专家库)进行了调整、补充。经个人申报、各市财政局推荐、省财政厅审核确定和公示,新组建正高专家库成员79人,副高专家库成员150人,任期至2022年底止,现予以公布。
附件:1.2020—2022年正高专家库成员名单
2.2020—2022年副高专家库成员名单
浙江省财政厅
2020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