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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清廉财政建设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27 16:1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浙财办〔2020〕8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厅党组《关于推进全省清廉财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全省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工作要求,在充分征求处室和市县财政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2020年清廉财政建设重点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省财政厅相关业务处室要根据重点任务清单的内容,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加强与市县财政部门的沟通和指导,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列入处室主体责任汇报内容。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可参照省财政厅清单内容,明确本单位清廉财政建设的具体项目,上下联动,共同推进清廉财政建设再上新台阶。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反馈。

 

 

 

                   浙江省财政厅

                    2020年6月19日

联系人:沈奕辰,联系电话:0571-87058400。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清廉财政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党组《关于推进全省清廉财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全省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工作要求,现将2020年清廉财政建设十项重点任务分解如下:

一、完善保障“两个维护”的工作机制

认真梳理、学习领会、对标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考察浙江时提出的“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找准财政在“重要窗口”建设中的定位,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学懂弄通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其作为浙江财政最宝贵的精神财富,以此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责任处室: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

二、深化政治生态分析研判

按照七查七看七评估的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建立相关部门沟通会商机制,定期对厅机关政治生态状况作出评价。加大对自查评估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各处室、单位主体责任考核范围,与绩效考评挂钩。

责任处室: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

三、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

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强化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医疗物资等各项经费保障及政策供给。精准使用财政政策工具,确保“两直”资金落地,帮助企业渡难关、补损失,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服务“六保”“六稳”工作大局。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提振地方经济发展,推动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30条等惠企政策落地见效,努力实现省委提出的“两确保三争取”目标。

责任处室:社保处、企业处。

四、助力精准脱贫攻坚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扶贫工作组织领导,强化作风建设,巩固巡视成果,健全扶贫投入保障机制,持续推进减贫工作。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扶贫政策,研究实施新一轮“两山”(一类)财政激励奖补政策,完善奖补政策措施。深入推进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开展绩效评价,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绩效。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及时筹措拨付财政资金,进一步加强对接和交流,督促指导被帮扶地区规范资金使用,将资金用到刀刃上。  

责任处室:农业处、经建处。

五、坚决落实真正过紧日子要求

牢固树立铁心过紧日子难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在年初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压减幅度不低于10%,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压减幅度不低于5%,三公经费压减不低于5%,大幅压减办展办会经费支出,严格把关公共工程建设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和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需要,进一步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将有限的财力用到服务疫情防控、“六稳”等工作大局上。落实“三保”要求,健全市县财政困难程度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县级“三保”预算编制的事前审核机制和“三保”支出压力测试机制,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加强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责任处室:总预算局、监督局。

六、强化基层财政资金监管

贯彻落实监察建议,全面开展基层财政资金安全及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着力发现和解决基层财政资金管理中的问题。深入分析近年来乡镇财政资金管理领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查找管理漏洞和工作短板,建立健全基层财政资金监管制度,强化制度刚性。

责任处室:基层财政处、监督局、会计处、农业处。

七、完善中央八项规定配套制度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我省36条办法和全省纠治“四风”工作会议精神,细化财政部门出台的相关配套政策和细则,探索省本级差旅费凭据和包干双轨报销机制。

责任处室:政法处。

八、巩固深化“基层减负年”成果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的要求,巩固深化财政减负成果,制定完善更为精准有效的纠治举措,切实提升基层减负实效。坚决整治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重形式、轻实效,脱离实际、不深不细,敷衍应付、作风飘浮,甚至思想麻痹、履职不力,防控措施形同虚设、打折扣等问题。

责任处室: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

九、强化财会监督和内控管理

自觉将财会监督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类财经违法违规问题,特别是扶贫等民生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与纪委监委的双向协作,推动财会监督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内控在防范业务和廉政风险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有效管用的内控体系,突出“9+2”风险和审计问题的内控整改,加快推动内控工作从“立规矩”向“见成效”转变。

责任处室:监督局。

十、树立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

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大力提拔使用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树立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积极回应干部合理关切,严格落实“能上能下、容错免责、正向激励”三位一体干部管理制度,健全“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的良性互动机制。

责任处室: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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