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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三步走激发国有“沉睡”资产“新活力”

发布日期:2021-02-08 08:2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为进一步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优化重组,台州市围绕“摸清家底、限期确权、规范注入、保值增值”目标,立足实际,大胆摸索,高效、稳妥地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盘活利用,实现了“把历史形成的资产变为现实的资本,把未来的收益变为当前的投资。”

一是专班跟进,逐宗排摸,确保“家底清”。于2019年率先成立市属国有资产集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工作专班,精心组织开展“台州市市属国有资产集中管理专项行动”,对办公用房、经营性房产、出租房产等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分类汇总,并逐宗进行分析,确保摸清家底到边到角。通过摸查,市属国有资产共有各类房地产、在建工程等1560宗,房产面积589.70万平方米,土地面积528.88万平方米。

二是妥善破题,有序推进,确保“产权明”。在处理市属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权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过程中,按照“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和“简化程序、方便操作”的原则,建立“绿色通道”,并安排专人负责房地产确权发证等事宜,确保办证工作稳妥、有序推进。目前已完成163宗市本级历史遗留问题房地产产权办理,土地确权面积约35.1万平方米,房产确权面积约29.6万平方米。

三是分类分批,科学处置,确保“资产活”。确立分批、分类的处置原则,对非经营性资产,按照管理主体分成两类,分别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相关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对经营性资产,依法依规分批进行盘活利用。其中,第一批两证齐全且土地性质为出让的37宗经营性房产已完成处置评估价值7280.90万元;第二批326宗(评估价3.9亿元)根据资产性质采取有序注入、委托经营、拍卖处置、有偿处置四种方式进行分类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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