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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0—2022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增补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7 10:0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浙财预执〔2021〕18号

 

各有关金融机构: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0—2022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的通知》(浙财预执〔2021〕1号)以及《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组建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各金融机构自愿报名,并对报名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评分,确定增补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家金融机构为2020—2022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一般承销商。请上述7家金融机构及时与我厅签订承销协议,认真做好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工作。

 

附件:2020—2022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成员名单

 

 

 

浙江省财政厅

                            2021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0—2022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成员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一、主承销商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般承销商


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10.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8.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2.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2.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3.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5.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5.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7.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7.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8.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9.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其中标*机构为本次增补一般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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