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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度)》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9-08 18:2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4〕72号)等规定,现将省财政厅印发的《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度)》(以下简称《2022年度指导性目录》)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财综〔2016〕10号)要求,在2021年指导性目录基础上,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分类,提出2022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同时考虑:

1.目前财政预算已经安排资金的项目,法律、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公共服务重点支出领域或项目,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2.目前财政预算没有安排资金的,属于省委、省政府明确的公共服务重点支出领域或项目,本地本部门急需且同级财政具有相应保障能力的公共服务项目,要在减人或不增人、不新设机构的前提下,逐步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一)一级目录。《2022年度指导性目录》的一级目录分为6类,分别为: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性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服务、技术性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和其他服务,与2021年度一致。

(二)二级目录。《2022年度指导性目录》的二级目录分为46项,比2021年度减少一项(减少B03调解服务)。

(三)三级目录。《2022年度指导性目录》的三级目录分为170项,比2021年度增加11项。其中:拟新增11项,修改说明3项。具体情况如下:

新增1:A0503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方案制定、适老化改造项目验收等服务)。

新增2:A0603军休服务(军休干部荣誉疗养)。

新增3:A1126政务新媒体运维保障服务(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内容发布、页面设计、应用开发、传播推广、安全维护等运行保障工作)。

新增4:A1304公共视频监控服务(重点公共区域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涉及公共区域并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视频监控的设备保障、集成安装、日常运行维护、数据存储和计算、联网应用等服务)。

新增5:A1403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服务(促进、推广和引导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技术市场体系建设、为科技成果拍卖、网上技术市场等提供公益服务)。

新增6:B0202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服务(值班律师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的服务事项)。

新增7:B0205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提供法治宣传教育作品创作、产品研发、开展活动等服务支持)。

新增8:B0206公共法律咨询服务(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络、实体平台的法律咨询服务)。

新增9:B0208其他公益性法律服务(公益性公证、司法鉴定服务以及仲裁委员会参与基层纠纷解决服务)。

新增10:D0202船舶检验服务(船舶(含渔船)检验过程中的图纸审查、建造检验、营运检验以及船用产品检验等服务)。

新增11:D0404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审评检查服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审评、检查、检验、监测评价、标准管理等技术支撑服务)。

修改1:“A1402科普知识的普及与推广”修改为“A1402科技交流、普及与推广服务”,对应说明“科普知识的普及、宣传、交流与推广服务”修改为“科技交流与合作、科普知识的普及、宣传、交流与推广等服务”。                    

修改2:将一级目录“B社会性管理服务”下的原“B02法律援助服务”修改为“B02公共法律服务”;原“B0301人民调解服务”“B0302律师调解服务”“B0701乡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调整至“B02公共法律服务”下,对应目录编码修改为“B0203人民调解服务”“B0204律师调解服务”“B0207乡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

修改3:“E0101法律服务”对应说明“法律顾问、法律代理服务、法律监督、证明等”修改为“政府法律顾问及其他辅助性法律服务,包括参与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法律法规规章、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合同;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参与法治建设相关调研、培训、督察等工作;为行政活动办理合同证明、权利确认、保全证据、现场监督等公证等”。

三、适用范围及对象

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是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党政机关以及参公事业单位。

四、文件术语释义

无。

五、其他

文件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六、解读机关和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浙江省财政厅。

解读人及联系方式:省财政厅总预算局蒋旗江,0571-87055793。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