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数据资产为组织发展提供动力和保障的重要作用与市场价值,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浙市监函〔2022〕193 号)文件要求,我厅组织研究起草了《数据资产确认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按照《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2年11月10日前,将《征求意见汇总表》加盖公章(签名)后,反馈至联系人,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宋丽红;联系电话:13732268966;电子邮箱:6845158@qq.com。
附件:1.《数据资产确认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
2.《数据资产确认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征求意见汇总表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