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170/2022-0374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省财政厅 | 公开日期: | 2022-05-16 |
文号: | 浙财建〔2022〕48号 |
兰溪市、松阳县财政局、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有关重要指示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有关要求部署,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实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89号)有关规定,现下达你县(市)2022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中央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205110010007),其中:兰溪市2700万元、松阳县2700万元。此项资金作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列2022年“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时列报“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预算科目。
二、中央财政资金应安排用于传统村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传统建筑维修改造、传统村落影像资料制作等,不得用于工作经费、课题研究及规划编制等支出事项。
三、市县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将补助资金分配到项目,不得截留、挪用;要加大对补助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补助资金在规定范围内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