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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面试有关安排

发布日期:2022-06-14 17:2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一、省会计事务服务中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共12人,以准考证号排序)

招聘岗位

面试入围名单

准考证号

综合管理岗位

(入围6人)

俞  露

000000405305

李瑶佳

000000405416

童晨宁

000000408203

章吴杰

000000410716

贺冬莹

000000411315

郭春辉

000000411728

业务监督岗位

(入围6

吴  露

000000500413

罗镇宜

000000503928

裘  锦

000000506029

杨佳怡

000000506116

滕雨柔

000000506510

任姬慧

000000507522

说明:参加笔试人员请通过浙江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成绩,其中排名下一顺位的人员可能获得递补参加面试的机会,请本人留意。

二、资格复审有关安排

(一)时间:2022年6月24日下午15:00—16:30

(二)地点: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省财政厅5楼会议室

(三)审核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

②填写完整的面试考生情况登记表(附件1);

③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仅证明考生为应届毕业生身份,是否签约不影响资格复审),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出具书面说明;

④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附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分别在学信网、学位网查询),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报考“综合管理”岗位的考生,可提供发表过或获奖的执笔文章或材料,并注明发表的刊物或提供获奖证明;

⑥报考“业务监督”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证书(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证书)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会计师事务所劳动(聘用)合同、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相关证明、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经历匹配的社保缴交证明;

⑦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件(证明)。

考生可于6月22日前将材料以照片或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rsc_sczt@zj.gov.cn)接受预审。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不实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三、面试有关安排

(一)时间:2022年6月25日上午08:30—12:00

(二)地点: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省财政厅

(三)请入围面试的考生于6月25日上午08:00之前到省财政厅5楼会议室集中。

(四)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总成绩组成,如出现同分,以面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四、疫情防控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就疫情防控相关事宜提示并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进入考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如实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2);

(2)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考试前72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经现场测量体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的考生可参加面试。高于37.3℃的考生,还应提供24小时内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二)以下情形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1.“健康码”“行程卡”为绿码,但出现连续咳嗽等可疑症状且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者。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3.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

4.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生到达面试考点后,应全程服从管理,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口罩由考生自备)。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将根据浙江省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动态调整。


浙江省财政厅人事处

2022年6月14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