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170/2022-03891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省财政厅 | 公开日期: | 2022-09-26 |
文号: | 浙财建〔2022〕132号 |
杭州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86号)和《财政部关于调整浙江省2022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312号),现下达你市2022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8056万元(详见附件1),用于2019-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作一般性转移支付,纳入2022年度省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你市收入列“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时列报“2111001能源节约利用”支出预算科目。
二、请你局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将资金拨付到相关企业,并按照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6〕7号)、《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和《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46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和安全有效。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照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强化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19-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拨表
2.2022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浙江省财政厅
2022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19-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拨表
单位:万元
所在地 | 企业名称 | 本次核定 预拨资金 | 此前待扣回 预拨资金 | 本次实际安排 预拨资金 |
合计 | 9320 | 1264 | 8056 | |
杭州市临平区 | 杭州长江汽车有限公司 | 0 | 1264 | -1264 |
杭州市临平区 | 杭州长江乘用车有限公司 | 9320 | 0 | 9320 |
附件2
2022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 |||
主管部门 | 有关市、县(市、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万元): | 见附件1 | ||
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见附件1 | |||
其他资金 | ||||
总 | 支持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推广应用,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汽车产品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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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有运营里程要求车辆满足要求比例 | 100% | |
车辆纳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比例 | 100% | |||
车辆技术参数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参数一致性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产业低碳化 | 显著提升 | |
社会效益指标 | 资源节约 | 显著提升 | ||
生态效益指标 | 节能减排效果 | 有所提升 | ||
满意度指标 | 用户满意度指标 | 受益企业、群众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