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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1-16 09:4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省财政厅印发的《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第(十)点“全面开展绩效评价”、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各地区、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以及《浙江省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等规定,为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全省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本《办法》共三十条,分为总则、政府投资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附则等七章,同时设计了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

第一章总则。明确本办法制定的依据、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绩效管理的定义、对象、遵循原则和职责分工等。

第二章事前绩效评估。规定对新增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明确评估的重点内容和要求,规定对立项必要性不充分、实施方案不可行、资金未落实或者未通过债务风险评估等项目不予安排财政预算资金。

第三章绩效目标管理。规定对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纳入财政项目库,不得申请项目财政资金预算。

第四章绩效运行监控。明确绩效运行监控重点关注的内容、监控的对象及可依托的数字化系统,并对绩效运行结果的应用作出规定。

第五章绩效评价。明确绩效评价内容、评价期间,并分别从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三个角度规定绩效评价的要求。

第六章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分别对财政评价、主管部门和单位评价结果的应用进行规定,同时明确评价结果报送和公开的要求。

第七章附则。明确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同时明确办法具体生效日期。

三、适用范围及对象

浙江省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及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

四、文件术语释义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浙江省财政厅;

解读人及联系方式:省财政厅经建处赵霞,电话:0571-87055752。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