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于2023-12-28受理了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市分所的执业许可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的设立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名称: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成立时间:2005-10-11;
(三)执业证书编号:11000395;
(四)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五)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姓名:李丽;
(六)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7、9号1幢11层11-1;
(七)最近三年内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情况:无;
(八)注册会计师数量(不包括已到和拟到分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75名。
二、申请执业许可的分所情况:
(一)名称: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市分所;
(二)分所负责人姓名:李丽;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110003950007
(三)注册会计师数量:5名;
(四)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全福弄口商务中心1、2幢四层4191室。
如果发现上述公示内容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欢迎向我厅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浙江省财政厅会计处
电 话:0571-87058439
通信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网 址:http://acc.mof.gov.cn
浙江省财政厅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