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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70/2023-04127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省财政厅 公开日期: 2023-06-29
文号: 浙会〔2023〕4号

浙江省会计学会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关于公布2023年度会计科研立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9 09:4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各设区市会计学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各省级专业会计学会,有关课题申报单位:

根据《浙江省会计学会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研究的通知》(浙会〔2023〕3号)要求,2023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已于5月底完成,经组织课题立项评审确认,现将2023年度会计科研立项课题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立项课题成果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以邮件发出日期为准)。请按照要求提交课题成果纸质稿件(一式3份)以及与纸质稿件相一致的电子文档。纸质邮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2023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电子邮件主题为“2023年度会计科研课题”,文件名为“课题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

二、课题成果字数原则上控制在8000~20000字。电子稿件一律用WORD文档格式排版,纸质稿件A4纸型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或A3纸型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文字编排:标题居中,三号宋体加粗,上下各空1行;“【摘要】”顶格五号黑体,摘要内容五号宋体;“【关键词】”五号黑体,关键词内容五号宋体,下空1行;正文四号宋体,单倍行距,文中标题加粗,图表分别按顺序编号;正文引用文献用上标标出,与文后所列参考文献顺序一致;“参考文献”标题五号黑体,参考文献著录内容五号宋体。

三、各课题组上报的课题成果名称应与立项课题名称一致,不得随意变更。课题主持人不得更换,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再调整,确实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课题主持人应说明原因并经课题申报单位盖章确认。

四、上报的课题成果须接受相似性检测,经相似性检测合格的课题成果,由省会计学会、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总会计师协会联合组织课题成果结题评审。凡涉嫌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或经相似性检测不合格的课题成果,取消评审资格或不予结题。

五、课题成果评审结论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对评审结论为合格以上的课题成果,报省财政厅备案后予以结题,对三等奖以上课题成果给予适当经费资助。

省会计学会、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总会计师协会有使用课题成果的权利,并根据需要向有关部门、单位予以推荐,以促进会计科研课题成果转化。

六、联系方式

(一)浙江省会计学会

联 系 人:曹绚丽

电    话:0571-85056022

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23号

邮政编码:310006

电子邮箱:zjskjxh2019@126.com

(二)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联 系 人:黄力

电    话:0571-88824598

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23号

邮政编码:310006

电子邮箱:770484394@qq.com

(三)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

联 系 人:徐淑敏

电    话:0571-88496763

联系地址:杭州市文三路388号钱江科技大厦1468室

电子邮箱:zjcfo@126.com

附件:2023年度会计科研立项课题名单

 

浙江省会计学会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

2023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度会计科研立项课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