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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创新推出地质灾害保险试点筑起地质灾害“保护墙”

发布日期:2024-01-17 16:3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地质灾害隐蔽性强、突发性高、随机性广,及时开展地质灾害“即查即治”是防灾减灾的关键。为克服传统投入方式在实际中存在的响应滞后等问题,2022年,温州市财政局联合相关部门率先推出地质灾害保险项目,以温州四区(鹿城、龙湾、瓯海、洞头)为试点,探索保险服务参与地质灾害治理新模式。试点以来,温州市级财政共投入504万元,估损理赔约1300万元,资金放大258%,有效解决了地灾治理资金“平年结余,灾年不足”问题,为群众筑起地质灾害“保护墙”。

一是精心谋划,在资金上力争以小撬大。深入贯彻落实温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探索专项债、政府信用贷款和社会资本投入等新机制,精心谋划地质灾害保险项目,立即启动资金测算等工作,并采取1:5资金杠杆,以年度投保额度的5倍确定年累计赔偿限额,实现了用相对稳定的财政资金来撬动高额工程治理储备资金,为突发的地灾治理项目给予充足的资金支持。如2023年度在台风和极端天气影响下,市区范围内出现多起地质灾害风险隐患,预计报损赔付总额超过1100万元。

二是试点推进,在投放上坚持精准滴灌。自温州市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除险安居”三年行动以来,全市累计销号的风险隐患点1689处,目前在库风险隐患37处,新发生的地灾隐患成为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主要风险。根据“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将四区范围内公路沿线除外的新发生灾险情列为试点,在审核入库管理后开展理赔,确保新增地质灾害点第一时间得到治理。两年来,温州市区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18起,其中13起灾险情纳入保险服务,增强了地质灾害“即查即治”保障能力。

三是规范管理,在赔付上聚焦高效有序。遇到突发地质灾害急需采取治理措施,而申请财政资金拨付需要时间,或临时增加预算支出产生行政时滞,从而影响灾害治理时效性。对此特别要求保险服务单位提供24小时无间断报险受理服务,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勘察、定损,按进度预赔付到位,其中100万元以下1天赔付,极大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如温州市辖区某街道治理工程,按照原先财政专项保障预计需1年以上的时间,而通过保险赔付资金后,从灾情发生到治理工程建设完成交工验收仅用了6个月的时间,大大提升灾害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