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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应丽娜)

发布日期:2024-01-02 17:1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浙财执法〔2023〕147号

当事人:应丽娜

执业证书编号:330002260015

单  位:绍兴长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应丽娜签字出具的绍长风会审字〔2022〕第306号等审计报告存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7号)第六十条第一项的规定,情节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7号)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应丽娜暂停执业8个月的行政处罚。

 

浙江省财政厅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