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4〕72号)等规定,现将省财政厅印发的《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5年度)》(以下简称《2025年度指导性目录》)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财综〔2016〕10号)要求,在2024年指导性目录基础上,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分类,提出2025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同时考虑:
(一)目前财政预算已经安排资金的项目,法律、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公共服务重点支出领域或项目,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目前财政预算没有安排资金的,属于省委、省政府明确的公共服务重点支出领域或项目,本地本部门急需且同级财政具有相应保障能力的公共服务项目,要在减人或不增人、不新设机构的前提下,逐步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一)一级目录。《2025年度指导性目录》的一级目录分为2类,分别为:公共服务、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与2024年一致。
(二)二级目录。《2025年度指导性目录》的二级目录分为30项,与2024年一致。
(三)三级目录。《2025年度指导性目录》的三级目录分为183项,比2024年度新增3项、修改说明3项。具体情况如下:
新增1:A0422“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协调做好生活、养老、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帮扶保障;针对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等重点人员,提供定期访视、生活照料等服务)。
新增2:A0517“艾滋病防治工作服务”(为易感染艾滋病高危人群提供健康教育,推广使用安全套,艾滋病或性病咨询检测等综合干预措施;为HIV感染者和病人提供健康咨询、行为干预、心理支持、配偶/固定性伴检验、随访、督导服药等服务)。
新增3:A1502“生育政策宣传咨询服务”(开展生育政策宣传倡导、咨询等服务)。
修改说明1:“A0301就业创业服务”的说明“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培训、信息服务、跟踪扶持等专业化服务,组织和承办创业大赛、创业论坛、创业成果展示、创业宣传等活动”修改为“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培训、信息服务、跟踪扶持、职业指导、创业服务、求职能力实训、调查统计、绩效评估、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等专业化服务,组织和承办创业大赛、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劳务品牌大赛、创业论坛、创业成果展示、创业宣传、求职能力实训营、劳务品牌展示交流等活动”。
修改说明2:“A1602规划编制和研究”修改为“A1602规划编制、研究和评估”,说明修改为“重大规划编制和评估、行业规划研究和评估”。
修改说明3:“B0701专业技术评估鉴定服务”的说明中增加“公平竞争审查及竞争状况的第三方评估”项目。
三、适用范围及对象
适用范围为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领域,适用对象为各市、县(市、区)财政局(不含宁波),省级各单位。
四、关键词解释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1.解读机关:浙江省财政厅;
2.解读人及联系方式:蒋旗江,0571-87056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