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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70/2024-04694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省财政厅 公开日期: 2024-12-17
文号: 浙财资环〔2024〕85号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17 11:2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各有关市、县财政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4〕107号),现将2025年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此项资金作一般性转移支付,纳入2025年度省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各县收入列“110025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预算科目,支出时列报“2200120海域与海岛管理”支出预算科目。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拨付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用于支持财政部、自然资源部通过竞争性评审选拔的2024年和2025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二、此项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请各地财政部门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请按照《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0〕76号)和《浙江省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浙财资环〔2021〕2号)有关规定及相关财经制度,对照实施方案、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附件:1.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预算表

      2.2025年度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表(分发地方)

      3.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表(分市下发)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预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市县

项目名称

中央补助资金

1

舟山市普陀区

2024年舟山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9000

2

温州市苍南县

2024年温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9000

3

嘉兴市海盐县

2024年嘉兴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11000

4

台州市三门县

2025年台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10000

5

舟山市嵊泗县

2025年舟山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10000

6

温州市平阳县

2025年温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10000

合计数

59000

 

附件2 2025年度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表(台州市).xlsx

附件2 2025年度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表(温州市).xlsx

附件2 2025年度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表(舟山市).xlsx

附件3 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表(2024年嘉兴市).xls

附件3 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表(2024年温州市).xls

附件3 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表(2024年舟山市).xlsx

附件3 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表(2025年台州市).xlsx

附件3 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表(2025年温州市).xlsx

附件3 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表(2025年舟山市).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