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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财政探索以村级财务电子票据改革助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

发布日期:2024-04-25 14:4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自2023年海盐县成为全省唯一“先行先试”村级财务电子票据改革试点以来,县财政局从贯通应用场景、规范开票流程、优化金融服务等多方面推进改革,于2024年1月成功收取全市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收入308.21万元。目前,海盐村级财务电子票据改革试点经验已在全市859个村经济合作社复制推广。

贯通应用场景  财务票据“电子化”

开展村级财务电子票据场景模块开发、数据采集,在全省率先启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电子公章、银行账户二维收款码,贯通“浙江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与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农经管”应用,实现协同联动。开票员根据需求在票据系统开具电子票据,完成后实时推送到“浙农经管”应用,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走路、村民少跑腿”。2023年以来,全县已开具村级财务电子票据17789张,涉及金额22.58亿元,相对纸质票据业务办理用时至少节省3个工作日。

规范开票流程  留痕运行“堵漏洞”

针对传统纸质票据开票主体超范围、填制不规范等问题,实行关口前移,建立票据领用证制度,规范用票主体,统一票据样式。配套建立“领票—开票—用票—入账—预警—监督”监管机制,实现村集体资金线上全程留痕阳光化运行,全面杜绝原有纸质票据存在买卖、转借、代开等管理漏洞导致村集体经济资产流失的问题。农户还可通过“浙里办”手机端实时查询所在村每一张原始票据,2023年以来访问量超25.6万次。此外,创新将村级财务电子票据管理成效与“清廉村居指数”挂钩,撬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嵌入金融服务  提升票据“含金量”

充分发挥电子票据凭证价值,联合金融机构共同搭建村级财务管理金融服务平台,开辟农村金融融资绿色通道,提升票据金融价值效能。如该县秦山街道某种粮大户缴纳2023年土地流转费15.92万元,所在村当即开具电子票据,承包大户依据电子票据及其他相关资料申请获得土地流转经营抵押贷款30万元,申办贷款时间比纸质票据减少约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