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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区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助推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4-06-24 14:3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近年来,南浔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不断增投入、调结构、强管理,推进全区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持续擦亮“乐学南浔”教育名片。近3年,累计落实教育经费41.8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0.65%。2023年,南浔区通过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评估。

始终把支持学生培育作为教育保障第一责任

高标准落实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政策,确保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200元/生·年的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及随班就读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按区普通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10倍以上补助。全面落实困难家庭学生的资助、义务段“二免一补”资助等上级学生资助相关政策,将区级应承担的学生资助资金足额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做到各个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2023年,安排资助类资金2337万元,受益学生41972人次。进一步规范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工作,支持深化普特融合、医教一体,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目前全区义务段特殊学生入学率100%,172名学生全部录入IEP个别化教育系统。

始终把支持教师发展作为教育保障第一原则

支持实施基础教育“十百千”人才引育工程,2024年,计划引进名校长2名、市级及以上教育领军人才2名,培养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7名;安排经费5498万元,持续推进名优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教师培训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每年按教职工工资总量的3%和公用经费的10%安排资金,用于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经费。2024年,安排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经费和教师流动专项经费2401万元,并设立教师流动专项资金,推动实现师资均衡化。支持统筹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动优质资源辐射面进一步扩大,持续推进与三门县5所学校开展跨地区教共体建设工作,通过开展教师支教等活动,实现山海协作跨区域联动。

始终把支持教学资源作为教育保障第一要务

围绕实现教育共同富裕要求,着力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资源优质均衡供给。2024年,安排美丽校园项目经费10364万元,支持实施51所学校(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和32所中小学教育装备提升,保障校园和美化、食堂优等化建设,持续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积极推进数字化改革,支持提升学校数字化管理水平。2023年,南浔区被列入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第二批“央馆人工智能课程”规模化应用试点区(培育);全区教育信息化水平考核位居全省前列,获省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600万元。强化义务教育段学生午休质量保障,2024年,安排经费1500万元,为学生配备可躺式课桌椅、可躺式椅、折叠椅、午休垫等34859套,切实保障学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