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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刘其荣)

发布日期:2024-07-09 09:2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浙财执法〔2024〕61号

执业证书编号:341000020001

单位:杭州君自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杭州君自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刘其荣签字出具的君自审〔2023〕22R005号等审计报告,存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7号)第六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7号)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刘其荣警告的行政处罚。

 

浙江省财政厅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