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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70/2024-04586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省财政厅 公开日期: 2024-09-25
文号: 浙财会〔2024〕39号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杭州衡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9-25 14:2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浙财会〔2024〕39号                 


赵青、金莺姿:

你们报送的申请杭州衡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的规定,经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准予杭州衡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

二、杭州衡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制。

三、杭州衡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合伙人为赵青(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30004230013)、金莺姿(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30000280487)。

四、杭州衡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首席合伙人为赵青。

五、杭州衡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场所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心意广场1幢26层2611(自主申报)。

六、杭州衡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范围是: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浙江省财政厅

2024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