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行〔2025〕5号
各有关市、县财政局: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行〔2021〕29号),现将2025年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绩效目标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相应追加你市、县2025年度“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预算指标。
请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对照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1.2025年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2.2025年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浙江省财政厅
2025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