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提升财政依法治理效能。加大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依法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政府债务风险指标控制在合理区间。出台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按时完成水资源费改税工作,推动财会监督与巡视巡察监督贯通协同,探索巡财联动“浙江模式”。连续十一年荣获法治浙江考核优秀。
(二)依法履行财政职能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集成实施“8+4”财政要素保障体系,抢抓“两重”“两新”政策机遇,争足用好专项债券,加快推进“4+1”专项基金落地,发挥政府采购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202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06亿元,增长1.2%,同口径增长5.5%,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80.3%,为全国大局作出了浙江贡献。
(三)圆满完成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构建合法性+公平竞争“双审查”机制,确保政策出台于法有据。开展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专项清理,完成涉财177件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清理。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按程序完成1件事项决策。创新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入选财政部、司法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
(四)持续推进财政依法行政工作。开展财政执法机制升级行动,实现涉企行政行为自动赋码,完善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落实“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等各项要求,全年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617件,组织应对行政复议17件、行政诉讼9件,审结案件零败诉、零纠错。强化系统内执法指导,针对典型案件形成办案指引,编发财政执法案例21 个。
(五)高站位开展财政法治宣传。不断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财会监督、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深化财政领域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建设。实施“八五”普法中后期工作,完成财政普法先进典型案例调研,总结案例9个。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荣誉称号。
(六)创新开展财政特色法治工作。完善公职律师纵向调配机制,省市县三级财政公职律师打破层级分割、统筹发力,全年提供法律服务近5000次,切实破解基层“事多人少”难题。持续壮大公职律师队伍,人数从组建时56人增至106人。持续推进公职律师影响力提升,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财政法治工作水平显著提高。被财政部党组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列为先进经验并予推荐。
二、存在的不足
部分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增强,复杂案件的办理水平还需提升。年轻财政法律专业人才储备、培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浙江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完善财政法治工作领导机制,紧扣“十项重大工程”“8+4”经济政策体系,亲自研究落实财政法治工作,2024年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工作2次。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依法履职情况,获满意基本满意率100%。
(二)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全年开展法治专题学习4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复议法、会计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将尊法学法的自觉转化为守法用法的行动。
(三)加强法治财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制度执行责任制和党内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重塑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持续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相结合。聚焦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4+1”工作任务,优化财政政策供给,全面推进财政部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工作,积极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等立法活动,贡献浙江智慧。二是全力提升财政制度型营商环境。继续完善合法性+公平竞争“双审查”机制,确保财政政策准入公平合法。持续推进政策清理,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回头看”活动。三是开展财政领域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深化“综合查一次”探索实践,避免多头、重复和过度检查。四是加强纠纷化解诉源治理。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梳理信访举报、复议诉讼集中的业务点,建立健全处室协同联动机制,多元化推进矛盾调处,从源头化解纠纷,防范复议诉讼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