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SP12-2025-0008
浙财采监〔2025〕6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坚持过紧日子工作要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提高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规范政府采购带量集中采购行为,发挥带量集中采购规模优势,我们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带量集中采购工作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浙江省政府采购带量集中采购工作指引》.docx
《浙江省政府采购带量集中采购工作指引(试行)》征求部门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doc
《浙江省政府采购带量集中采购工作指引(试行)》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