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公开 >> 通知通告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16 14:3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浙财社〔2025〕38号

 

各有关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委,省级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25年中央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用于支持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诊断救治能力提升、儿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等方面。

二、此项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

三、本次下达省级单位的资金相应增加各单位2025年“210卫生健康支出”类级以下相关项级支出预算指标。下达各市的资金作一般性转移支付,纳入2025年度省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有关市收入列“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时列报“210卫生健康支出”类级以下相关项级支出预算科目。

请你们按照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和预算管理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同时,进一步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严格对照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3),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强化结果应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5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5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3.2025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2025年下达中央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xls

附件2:2025年中央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doc

附件3:2025年中央医疗卫生机构 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