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会〔2025〕22号
各市财政局,省级各部门(单位),各省属企业、省属高校、省属医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的重要论述,加强财会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宣传普及,进一步营造弘扬会计文化、遵守法律法规、坚守职业道德的社会氛围,推动培养一支政治坚定、道德优良、业务精湛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人才队伍,为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根据《财政部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财会〔2025〕11号)精神,现就做好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浙江赛区比赛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比赛组织
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浙江赛区比赛(以下简称浙江赛区比赛)由省财政厅主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总工会、浙江省会计学会、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协办。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浙江赛区比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组委会主任,省财政厅分管负责同志任组委会副主任,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总工会、浙江省会计学会、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相关负责同志为组委会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会计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二、比赛内容和参赛人员
(一)比赛内容。
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和财会知识。政治理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等为主;财会知识以新修改会计法及相关财会监督、会计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主,兼顾财政会计前沿热点、会计改革发展历程等其他相关知识,具体内容参见“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参阅文件目录”和“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主要参阅文件(财会知识部分)”(可登录浙江会计之家网站:kjzj.czt.zj.gov.cn“资料下载”专栏下载)。
(二)参赛人员。
参赛人员为浙江省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财会人员,以及注册会计师行业、代理记账行业等从业人员。具体包括:从事财会工作的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财会教学和科研人员、财会专业学生以及与财会工作相关的其他人员等。大赛组委会成员、办公室成员及工作人员、命题专家及其直系亲属等应当回避。
三、比赛赛程
浙江赛区比赛包括三个赛程。第一赛程为网络答题,第二赛程为选拔赛,第三赛程为复赛、半决赛和决赛。
(一)网络答题。
网络答题面向全省会计从业人员。参加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会计之家“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浙江赛区比赛”专栏注册答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网络答题截止期限内会计人员答题次数不限,所得分数可累计。
(二)选拔赛。
选拔赛分省直赛区和各市赛区,由省财政厅、各市财政局分别组织实施。选拔赛采取组队参赛方式,每支代表队由1名领队、3名正式参赛选手和1名预备选手组成,代表队实行领队负责制。各代表队选手不得重复。
1.省直赛区选拔赛。参赛范围为省级各部门、省属企事业单位、省级社会团体、中央驻浙企事业单位、中注协综合评价前20家的会计师事务所(总部在浙江)等。参赛方式为单位组队报名,每个单位限报1支参赛队伍。参赛选手须为本单位工作人员(企业参赛选手可包括下属分支机构工作人员)。省直赛区选拔赛实行线上申报,各单位于7月1日之前登录浙江会计之家“法人办事”模块,使用单位法人用户账号登录并完成报名,经省财政厅审核后取得参赛资格。
省直赛区选拔赛采取笔试方式,各代表队4名选手全部参赛,合计成绩为代表队成绩,选拔赛成绩排名前12名的代表队参加第三赛程复赛。
2.各市赛区选拔赛。各市赛区选拔赛由各市财政局自主组织开展,组建1支本地区代表队和若干支单位(行业)代表队。各市单位(行业)代表队名额上限分别为:杭州3支,宁波、温州各2支,嘉兴、绍兴、金华、台州、湖州、丽水、衢州、舟山各1支。
各市地区代表队成员不得跨地区,单位(行业)代表队成员不得从外借调。各市财政局确定代表队后,于7月31日前通过“浙江会计管理云平台”报省财政厅审核后,参加第三赛程复赛。
(三)复赛、半决赛和决赛。
1.复赛。复赛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各代表队4名选手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每支代表队取前3名选手成绩之和计算笔试总成绩,并按照笔试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团体赛的16支代表队。同时根据每名选手笔试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个人赛的18名选手。
2.团体赛。团体赛分为半决赛和决赛两个赛段。一是半决赛。半决赛采取现场口试方式,16支代表队分2组在同一时间答题,综合评定复赛笔试成绩和半决赛口试成绩,计算半决赛总成绩,总成绩排名前6名的代表队参加决赛。二是决赛。决赛采取现场口试方式,6支代表队同场进行最终角逐,决出团体赛名次。
3.个人赛。个人赛采取口试方式,18名选手同场答题,综合评定笔试成绩和口试成绩,计算个人总成绩,决出个人赛名次。
省里综合比赛情况择优组建省代表队,代表浙江省参加全国会计知识大赛。
四、时间安排
2025年6月中旬,印发大赛通知,部署大赛各项工作。
2025年7月中旬,开展网络答题活动。
2025年7月中旬-7月下旬,省直赛区、各市赛区组织选拔赛,组建代表队。
2025年8月中旬,组织开展复赛、半决赛和决赛,选拔组建省代表队。
2025年8月下旬-10月,组织赛前集训,赴北京参加全国大赛。
五、奖励设置
(一)团体奖。按决赛成绩由高到低分别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进入半决赛但未获得一、二、三等奖的10支代表队颁发优胜奖。
(二)个人奖。按决赛成绩由高到低分别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其他成绩排名前18位但未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选手颁发优胜奖。
参加网络答题的会计人员,累计得分折算后可抵免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折算标准为每100分抵免5学分。参加各赛区选拔赛且排名在赛区前50%的会计人员,视同完成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由省财政厅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统一录入。浙江赛区比赛和全国大赛获奖者,参加省会计青年英才和省会计高端人才选拔时将予以适当倾斜,所获奖励作为参加会计领域评先评优、会计高级职称评审等突出业绩。
六、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将大赛作为贯彻实施新修改会计法、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加强财会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报名、组织等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比赛公平公正和有序开展。要广泛宣传发动,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强对比赛活动的宣传报道,动员会计人员积极参赛,营造浓厚的“比学赶超”氛围,扩大赛事覆盖面和影响力。要严守比赛纪律,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借比赛名义收费、搭车收费或开展任何营利活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节俭办赛”,严格落实财经纪律、预算管理等各项要求。
请各市财政局、省直赛区有关部门和单位于2025年6月25日前将比赛联络人信息表(见附件)报送至邮箱634701495@qq.com。联系人:省财政厅会计处王海军,0571-87058440。
附件:浙江赛区比赛工作联络人信息表
浙江省财政厅
2025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