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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5-07-17 11:4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浙财会〔2025〕28号

 

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申请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的规定,经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准予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

二、该分所的负责人为明莉。

三、该分所的经营场所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笕桥街道全福弄口商务中心2幢10楼1008室。

 

浙江省财政厅

2025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